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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江西省交通运输厅
【颁布时间】 2010-07-12
【实施时间】 2010-07-1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8994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建立健全投资创业服务体系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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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大力发展物流配送、快件运输、多式联运,建立高效、便捷的区域快速物流运输网络,提升道路货运业节能减排水平。(主办部门:厅运输处、科教处,协办部门:省运管局、省港航局)
  
  14、积极推进农村物流服务平台建设,服务全省新农村建设。今年力争全省完成10个农村物流示范项目。(主办部门:厅运输处,协办部门:省运管局、省港航局)
  
  (五)努力破解交通建设资金难题,拓宽创业融资渠道
  
  15、加快打造全省高速公路建设融资平台。加大交通投融资结构调整,盘活存量资产,充分利用现有的优势企业,拓展融资渠道。(主办部门:厅财审处,协办部门:高投公司)
  
  16、支持各设区市交通部门普通干线公路建设,促进地方政府加大交通基础设施投入。推动《江西省普通干线公路建设担保基金管理办法》出台,完善信用担保体系,通过委托贷款、贷款担保、贷款贴息和担保费补贴等方式,扶持帮助各地筹集整治资金。(主办部门:财审处,协办部门:厅规划处、省公路局)
  
  17、与地方政府共同投资建设地方高速公路。(主办部门:厅规划处,协办部门:厅财审处、基建处)
  
  (六)积极搭建创业服务的电子商务信用信息服务平台,为创业者提供便捷、高效的信息服务
  
  18、推行“阳光政务”建设,充分运用交通运输网站,发布交通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基本情况、招标信息、中标情况等信息,为创业者提供项目开发、创业培训、开业指导、政策咨询、融资贷款、政策扶持、跟踪指导等服务。(主办部门:厅办公室,协办部门:厅规划处、基建处、科教处、路航处,省港航局、高投集团、信息中心)
  
  19、进一步办好“96122”,完善创业服务电子信息网络化建设。利用交通运输网站等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就业创业政策咨询、项目查询和服务电话,及时受理、解答创业者提出的信息咨询,为创业者提供便捷、高效的创业服务。(主办部门:厅办公室,协办部门:厅监察室、信息中心)
  
  20、通过网络化渠道实现交通运输信息资源共享,为社会相关组织机构发掘、利用创业服务信息资源提供服务。(主办部门:厅办公室,协办部门:厅运输处、省运管局、信息中心)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部署。各单位、各处室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按照省委、省政府创业服务年活动总体要求,结合单位实际和处室职责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建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处室)单位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将目标任务层层分解,确定责任主体,明确工作要求,确保任务到人,务求取得实效。
  
  (二)加强沟通,相互配合。各单位、各处室之间要形成定期信息反馈和情况交流机制,及时通报和调度工作进展情况,分析研究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提出解决办法,推动工作顺利进行。各项工作主办部门每月要将工作进展情况报厅创业服务年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季度要组织各成员单位进行总体工作进展情况分析,并公布督查和台帐情况。
  
  (三)强化监督,务求实效。各单位、各处室在工作中要建立相关台帐,要加强对工作进展情况的督促检查,定期组织人员对工作进展情况和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年底对各处室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全面的考核。省厅有关处室要及时帮助各单位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基层创业服务体系建设目标任务的完成。各单位在工作中遇到情况和问题,及时与厅创业服务年领导小组办公室沟通。
  
  (四)完善制度,建立长效机制。各单位、各处室在推进创业服务体系建设过程中,要坚持以人为本,根据本单位、本部门实际,敢于创新,大胆实践。要及时发现、推广各单位好的经验和做法,总结规律,完善创业服务体系的制度建设,形成服务创业的长效机制。要加强对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的宣传和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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