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湘价函[2010]24号
【颁布时间】 2010-03-23
【实施时间】 2010-03-23
【效力属性】 有效
【正 文】
湖南省物价局关于18氟―脱氧葡糖断层显像价格的批复
湖南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你院《关于申请开展18氟-脱氧葡糖断层显像项目的报告》收悉。鉴于“18氟-脱氧葡糖断层显像”为《湖南省医疗服务价格(试行)》中已有项目,目前你院已具备技术条件,并经相关部门批准同意配置该设备,经研究,参照外省市价格和同类型设备检查价格,核定18氟-脱氧葡糖断层显像价格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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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码 |
项目名称 |
项目内涵 |
除外内容 |
计价
单位 |
一类价格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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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0300003 |
18氟-脱氧葡糖断层显像 |
脑、心肌代谢、肿瘤等显像分别参照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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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部位 |
350元 |
1、计价部位分头、颈、胸、腹部;
2、同机融合加收150元。 |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二○一○年三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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