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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湖南省物价局
【发文字号】 湘价函[2010]24号
【颁布时间】 2010-03-23
【实施时间】 2010-03-23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8995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湖南省物价局关于18氟―脱氧葡糖断层显像价格的批复


  
  湖南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你院《关于申请开展18氟-脱氧葡糖断层显像项目的报告》收悉。鉴于“18氟-脱氧葡糖断层显像”为《湖南省医疗服务价格(试行)》中已有项目,目前你院已具备技术条件,并经相关部门批准同意配置该设备,经研究,参照外省市价格和同类型设备检查价格,核定18氟-脱氧葡糖断层显像价格如下:
  
  

编码

项目名称

项目内涵

除外内容

计价

单位

一类价格

说明

230300003

18氟-脱氧葡糖断层显像

脑、心肌代谢、肿瘤等显像分别参照执行

每部位

350元

1、计价部位分头、颈、胸、腹部;

2、同机融合加收150元。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二○一○年三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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