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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南昌市政府
【发文字号】 洪府厅发[2010]37号
【颁布时间】 2010-03-23
【实施时间】 2010-03-0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8995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我市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的意见

[接上页]

  (十二)加大差别化信贷政策执行力度。金融机构在继续支持居民首次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的同时,要严格二套住房购房贷款管理,合理引导住房消费,抑制投资投机性购房需求。对已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又申请购买第二套(含)以上住房的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40%,贷款利率严格按照风险定价。
  
  五、加强房地产市场监测、监管和引导
  
  (十三)进一步完善房地产市场监测分析制度,加强市场研判,准确把握市场走势,及时发现市场运行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提高工作和相关政策措施的预见性、针对性和有效性。
  
  (十四)进一步整顿房地产市场秩序,严格查处虚假广告、捂盘惜售、哄抬房价等违法违规行为;健全房地产企业及从业人员诚信制度。
  
  (十五)加强对房地产市场引导。提倡购房者理性消费、梯度消费。督促开发企业遵章守法,诚信经营,合理定价,及时销售。鼓励广大媒体客观、公正、全面地宣传报道房地产市场信息,共同营造我市房地产市场公开、公正、透明、有序的发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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