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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宁波市国土资源局
【颁布时间】 2010-03-23
【实施时间】 2010-03-23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8998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宁波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印发《2010年全市国土资源系统干部培训计划》的通知


  
  各县(市)区国土资源局(分局)、局机关各处(室、局)、局属事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国土资源部、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干部培训工作的部署,根据全市国土资源工作会议提出的“积极主动服务、严格规范管理”总原则,进一步转变机关工作作风,提高行政能力与工作效率,提高国土资源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提升国土部门形象,共同推进国土事业发展。经研究,制定了《2010年全市国土资源系统干部培训计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解放思想,提高认识,用改革创新精神推动培训工作科学发展。各级国土资源部门领导要继续解放思想,提高对培训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对培训工作的领导。承担培训任务的部门要紧密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树立新的培训理念,创新培训形式和方法,创造性地开展培训工作,切实抓好国土队伍的作风建设和能力建设。
  
  二、加强管理,统一部署,分级负责地组织实施各项培训任务。今年全市国土资源系统的培训工作,市局仍负责培训局本级机关全体公务员,局属事业单位中层以上干部和县(市)区局(分局)科(办、所)负责人,其余干部的培训工作分别由县(市)区局(分局)和局属事业单位负责。
  
  三、统筹安排,精心组织,努力提高培训质量与效果。2010年干部培训工作要从履职需要出发,本着“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精心组织师资、培训教材,注重培训效果,确保培训工作取得实效。各级国土部门要认真处理好培训与工作的关系,合理安排,保证参训对象按时参训。做到以培训推动工作,以工作检验培训的效果,培训与工作两不误、两促进。
  
  各单位除了落实好上级的培训计划外,还要制定本单位的干部培训计划。对培训的对象、内容和形式作出科学安排,分期分批地开展培训,并将今年的培训计划及进展情况及时报市局政治处。每一期培训班结束后,市局组织培训的处(室、局)要进行认真地总结,将培训总结及时交市局政治处。
  
  附件:2010年全市国土资源系统干部培训计划(略)
  
  
二○一○年三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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