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相关企业: 按照《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沈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沈政办发[2009]78号)要求,目前,我委正在进行我市工业各行业的规划编制工作,为确保做好此项工作,请各重点企业对“十一五”进行总结并提报本企业“十二五”发展规划。具体要求如下: 一、规划编制要求 1、总结本企业在“十一五”期间,取得的主要成就及经验做法。 2、预测、分析企业未来发展趋势及面临的环境,研究提出本企业“十二五”末期的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及对策措施。 3、研究提出本企业“十二五”期间重大建设项目。 规划参考提纲和项目表样式详见附件1、附件2。 二、报送时间及其他要求 1、请各相关企业,于3月29日前,将本企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电子版报市经信委石油化工处。 2、为方便规划编制相关工作的沟通协调,请各相关企业明确“十二五”规划相关工作负责人和联络人。 联系人:刘晓鸣联系电话:22727398 邮 箱:lxm20060427@126.com 附件:1.规划参考提纲(略) 2.“十二五”期间重大项目规划表(略) 归档文件目录:
二〇一〇年三月二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