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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宁波市司法局
【颁布时间】 2010-03-23
【实施时间】 2010-03-23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9000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宁波市司法局关于印发《宁波市监狱劳教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大讨论执法大培训岗位大练兵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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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单位要以“铸警魂、强素质,护世博、树形象”为主题,广泛进行思想发动,充分动员、激发全体民警参与“三大”活动的热情。充分运用各类报纸、网络、广播电视等宣传平台,大力宣传活动情况和成效,及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对在“三大”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努力营造全员自觉参与、全面开展教育训练活动的良好氛围。市局把信息宣传工作列为本次活动评优内容。各单位开展活动情况、经验与做法请及时报市局。
  
  (五)统筹兼顾,务求实效。各单位要切实把握好开展“三大”活动与监狱劳教各项工作、其他重要活动的关系,统筹兼顾,相互促进,务求工训两不误;正确处理好从优待警和从严治警的关系,坚持“学中干、干中学”,以“环沪护城河”安保工作提升队伍实战能力、检验活动效果。坚持科学规划、周密部署,细化计划方案,规划好各类场地,合理穿插教育训练内容。坚持突出重点、分类指导。要坚持“大讨论、大培训、大练兵”同步部署、同步推进、同步提高。各单位要不断创新教学和组训形式,切实增强教育训练活动的趣味性。坚持学用合一、战训结合,督促参训民警把所学所训知识广泛应用于执法实践中,落实到工作、学习、生活的方方面面。要按照培育和践行监狱劳教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的要求,组织全体民警深入做好查摆剖析工作,特别是民警在理想信念、价值取向、职业操守、日常行为等方面存在的亟待解决的实际问题,制定具有可操作性的整改落实方案,切实把监狱劳教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要求体现在监狱劳教工作和队伍建设的具体实践当中,转化成具体的、可操作的日常行为细则。要正确处理好自学自练与集中培训的关系,从有利于解决工学矛盾和本单位的队伍现状出发,对于一般性应知应会的学习和训练内容,可采取“菜单式管理”、“以考促学促训”和“学分达标制”等方式,尽可能为一线民警减负减压。对因故未能及时参加教育训练的民警要进行补学补训。
  
  各单位向市局“三大”活动办公室上报的材料,除正式文件需用纸质文件(存档用)和电子文档同时报送外,其他材料(保密件除外)一律采用电子文档形式上报。电子邮箱: nb87190511@163.com。
  
  附件:
  
  
宁波市监狱劳教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大讨论、
  
  执法大培训、岗位大练兵活动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童金定(市司法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副 组 长:吴伯万(市司法局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
  
  吕鹏飞(市司法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杨红斌(市司法局政治部副主任、组织人事处处长)
  
  办公室成员:叶建敏(市司法局监狱管理处处长)
  
  许建设(市司法局劳教管理处)
  
  鲍 明(市司法局办公室主任)
  
  白连军(市司法局人事处副处长)
  
  联络员:白连军(联系电话:87190511  13967877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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