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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中卫市政府
【发文字号】 卫政办发[2010]66号
【颁布时间】 2010-03-23
【实施时间】 2010-03-23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9006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中卫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卫市中小学防震防火应急撤离演练及应急宣传教育方案的通知

[接上页]

  2010年5月12日防震应急演练,平房学校应急撤离时限标准为40秒内,两层楼房学校应急撤离时限标准为1分10秒内,三层楼房学校应急撤离时限标准为1分30秒内,4层楼房学校应急撤离时限标准为2分30秒内。
  
  2010年9月15日防震应急演练,平房学校应急撤离时限标准为35秒内,两层楼房学校应急撤离时限标准为1分钟内,三层楼房学校应急撤离时限标准为1分20秒内,4层楼房学校应急撤离时限标准为2分钟内。
  
  2010年11月9日防火应急演练,平房学校应急撤离时限标准为32秒内,两层楼房学校应急撤离时限标准为55秒内,三层楼房学校应急撤离时限标准为1分15秒内,4层楼房学校应急撤离时限标准为1分50秒内。
  
  2010年12月15日防震防火综合应急演练,平房学校应急撤离时限标准为30秒内,两层楼房学校应急撤离时限标准为50秒内,三层楼房学校应急撤离时限标准为1分10秒内,4层楼房学校应急撤离时限标准为1分36秒内。
  
  七、开展应急宣传教育工作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需编写《学生安全常识及应急手册》,并发放给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各学校要根据《学生安全常识及应急手册》内容制定详细的防震防火宣传教育计划,采用防震防火专题宣传栏、黑板报、手抄报、演讲比赛、知识竞赛、文艺演出、主题班会、地震火灾知识讲座、张贴地震火灾知识挂图、播放宣传片等寓教于乐的形式开展应急宣传教育工作。具体计划如下:
  
  (一)2010年3月份,学校组织学生要以出一期防震防火知识黑板报和手抄报的形式开展防震防火宣传教育工作。
  
  (二)2010年4月份,学校组织全校师生进行一次安全知识考试。
  
  (三)2010年5月份,学校要以举办地震火灾知识讲座、知识竞赛的形式开展防震防火宣传教育工作。
  
  (四)2010年6月份,学校要以张贴地震火灾知识挂图、播放宣传片的形式开展防震防火宣传教育工作。
  
  (五)2010年9月份,学校要以文艺演出、主题班会的形式开展防震防火宣传教育工作。
  
  (六)2010年10月份,学校组织全校师生进行一次安全知识考试。
  
  八、演练要求
  
  (一)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要结合学校实际认真制定具体的防震和防火应急撤离演练方案。每年每所学校必须要在每个“学校防震防火演练日”开展1次“防震防火应急撤离演练”活动。
  
  (二)要教育学生在演练过程中,沉着冷静不惊慌,严肃有序不嬉闹,服从指挥不抢先,互相帮助不拥挤;严格按规定线路疏散,不得串线,不得抢先,坚决杜绝拥挤踩踏事故的发生。
  
  (三)为了防止师生应急撤离演练中出现摔倒、受伤等意外情况,各学校演练时要指派专人在楼梯拐弯等容易摔倒的地方负责疏导师生有序撤离,发现师生不慎摔倒,要及时搀扶起来,对受轻伤的学生要进行包扎处理,对受伤严重的学生要及时送医院救治。有条件的学校演练时可邀请卫生部门协助。
  
  (四)对因撤离通道少或撤离通道不足1.5米宽影响师生应急撤离速度的教学场所,学校要采取增加室外疏散楼梯或打通疏散通道的办法,确保师生能在规定的时间之内安全快速撤离。
  
  (五)演练前要做好师生防震防火科普知识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广播、宣传栏、发放传单、讲座等形式强化防震防火知识宣传,使防震防火科普知识得到进一步普及,从而达到教育孩子、带动家庭、影响整个社会的目的。
  
  九、严格督导
  
  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要高度重视防震防火应急撤离演练及应急宣传教育工作,要加强领导,周密组织、精心计划,确保安全,努力使防震防火应急撤离演练活动成为宣传过程、教育过程、体验过程。通过宣传、学习、演练,切实提高师生应急避险和逃生能力。市防震防火应急撤离演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人员在“学校防震防火演练日”对各学校开展防震防火应急撤离演练及应急宣传教育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对在“学校防震防火演练日”没有开展防震防火应急撤离演练及应急宣传教育活动或组织不力的学校进行“补课”,并予以通报批评,取消年终评选安全先进集体的资格。
  
  十、中宁县、海原县可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切实抓好中小学防震防火应急撤离演练及应急宣传教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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