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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各级政府要加强对计量工作的领导,把计量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制定完善相关政策和措施,大力推进本地区的计量工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加强对计量工作的组织实施和协调指导。发展改革、财政、工信、科技等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制订计量工作发展规划,支持和促进计量工作发展。各有关部门要组织做好本部门、本行业的计量管理工作。大中型企业,特别是重点耗能企业要有履行计量职责的管理机构,负责本企业计量工作的组织实施。 (二)加强协调配合。 发展改革、财政、工信、科技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建立协调机制,出台相关政策,支持加快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建设,完善量值传递体系,引导和鼓励计量科研、技术发明和管理创新。将制定计量检定规程、技术规范,研制计量标准装置、计量器具新产品等列入省科技进步奖评定范围,并按照科技计划项目管理规定申报省科技计划重点项目。 (三)加大资金支持力度。 各级政府要加大对计量工作的经费投入,支持各级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的发展和民生工程的实施,重点保障我省急需的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建设和落后计量标准装置的更新改造所需经费,为计量事业发展和服务民生提供支持与保障。 (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大力实施“科技兴检”和“人才强检”战略,加强计量人才队伍建设。选拔年轻的技术骨干,参加国家级计量院(所)课题项目研究和实验活动,为我省培养和造就一批计量学术带头人。充分发挥高等院校的优势,通过委托培训等多种方式,大力开展企业专兼职计量管理人员培训,培养一批高层次计量技术和管理人才,为提高企业计量管理水平提供人才保证。 (五)加大宣传力度。 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互联网等媒体,大力宣传计量法律法规,普及计量科学技术知识,推广使用法定计量单位,宣传计量工作先进典型。组织开展“世界计量日”、“质量月”等重大宣传活动,提高全社会的计量意识,努力营造政府重视、企业关注、百姓关心的计量工作良好氛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