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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2)企业资质申请表2份(涉及专业部门的企业资质申请,每涉及一个专业部门,增加一份申请表); (3)初审部门审查责任卡。 2、企业资质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审批的,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初审通过上报省厅的书面材料: (1)加盖初审部门公章或行政许可专用章的上报文件及企业名录; (2)上报企业初审情况汇总表; (3)上报企业申请表申报事项汇总表; (4)企业所提交的全部书面申请材料(加盖原件审核章); (5)初审部门审查责任卡。 3、省直有关专业部门、有关单位等初审部门,初审通过上报省厅的书面材料: (1)加盖初审部门公章或行政许可专用章的上报文件及企业名录; (2)上报企业初审情况汇总表; (3)上报企业申请表申报事项汇总表; (4)企业所提交的全部书面申请材料(加盖原件审核章); (5)初审部门审查责任卡。 四、资质证书变更 (一)企业资质证书变更的申请程序同企业资质申请程序。 (二)省厅综合处在工作日接收企业资质证书的变更申请。 (三)省厅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的变更申请经初审部门初审合格后,向省厅综合处上报书面申请材料和网上申请。 (四)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的变更申请,除网上申请外,须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有关要求提交书面申请材料。 (五)市住房城乡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的变更许可管理办法,由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确定,并实行网上审批制度。 五、身份验证密钥的申领 (一)本系统基于bs网络结构开发,系统用户(含初审部门、企业)应当在具备可连接互联网电脑的同时,配置一把由我厅统一设置的身份验证密钥。 (二)初审部门申领身份验证密钥,需携带加盖初审部门公章的《初审部门身份验证密钥申请表》(附件1)到厅综合处申领。 (三)企业申领身份验证密钥需携带以下材料到厅综合处申领: 1、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新设立企业可不提供); 3、加盖企业印章的《企业身份验证密钥申请表》(附件2); 4、企业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5、承办人身份证原件。 六、其他要求 (一)明确分工,责任到人 试行网上审批后,省审改办及我厅纪检监察部门将对行政审批事项的申请、初审、审查、办结和告知等环节实行网络全程监控。各有关单位要明确承办、批准、签发等岗位职责并将各环节责任人报我厅备案。 (二)认真履行职责,确保网上审批工作的顺利开展 试行网上审批后,各单位要按照《行政许可法》及网上审批行政许可事项的有关法律法规要求,高质量、高标准的开展工作。 (三)工作协调 运行的3项行政许可项目的网上审批,是我厅全面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试点工作,在试行过程中,需要进一步改进完善,如有问题请及时向我厅联系反映。 审批业务联系人:综合处 师新杰 电 话 0351-3580299 技术业务联系人:信息中心 杨小军 电话 0351-3581207 附件:1.网上审批系统初审部门身份验证密钥申请表(略) 2. 网上审批系统企业身份验证密钥申请表(略)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二〇一〇年三月二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