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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辽源市政府
【发文字号】 辽府办发[2010]4号
【颁布时间】 2010-03-23
【实施时间】 2010-03-26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9010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辽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2010年“阳光辽源”政行风热线工作方案的通知

[接上页]

  四、几点要求
  
  (一)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开办政行风热线是认真贯彻落实各级纪委全会精神,优化我市经济发展环境建设的重大举措,对于构建和谐辽源,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树立部门良好形象,促进政行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增强参与意识,把政行风热线直播节目抓实办好。
  
  (二)严密组织,保证质量。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严密组织,认真开展专题研究,结合实际制定计划,确保播出质量,切实把政行风热线作为宣传自我、服务群众、树立形象、了解民情的重要载体,不断改进部门(行业)作风。部门(行业)主要领导要重视研究直播内容,有关领导要带头做客直播间,耐心细致、态度诚恳、实事求是地回答群众提出的各种问题,并认真整改落实。各有关部门(行业)要对现场受理群众咨询和投诉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妥善处理。
  
  (三)强化宣传,营造氛围。要加强对政行风热线直播节目的宣传工作,积极运用各种有效载体深入宣传开办政行风热线节目的意义以及好的经验、做法,不断扩大政行风热线影响力和群众的参与程度。
  
  五、节目组成员
  
  总监制 刘建军 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察局局长
  
  赵广忠 市广播电影电视局局长
  
  监 制 夏广大、王沛卓
  
  制 作 阚贵福、徐东杰
  
  采访报道组 梅哲、朱美玲、王海峰
  
  主持人 梁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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