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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安顺市政府
【发文字号】 安府办发[2010]15号
【颁布时间】 2010-03-23
【实施时间】 2010-03-23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9011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安顺市政府办关于印发《安顺市第二次土地调查城镇土地调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接上页]
(三)经费保障
  按照《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国发〔2006〕38号)中“各级财政部门在调查经费上要给予保证”的要求,市及各县、区(管委会)要根据城镇土地调查任务和计划安排,编制支出预算,核定土地调查经费,并列入各级财政年度预算,财政部门要确保城镇土地调查经费按时足额到位,保障土地调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主要成果
  (一)数据成果
  1、各级行政区城镇土地利用分类面积数据;
  2、各级行政区城镇各类土地的权属信息数据。
  (二)图件成果
  1、城镇土地利用现状图件;
  2、城镇土地权属界线图件;
  3、第二次土地调查城镇土地调查图集。
  (三)文字成果
  1、各级第二次土地调查城镇土地调查工作报告;
  2、各级第二次土地调查城镇土地调查技术报告;
  3、各级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城镇土地调查分析报告;
  4、县级城镇土地利用状况分析报告。
  (四)数据库成果
  形成集城镇土地调查数据成果、图件成果和文字成果等内容为一体的各级城镇土地调查数据库。主要包括:
  1、各级城镇土地利用数据库;
  2、各级城镇土地权属数据库;
  3、县级城镇地籍信息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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