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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自贡、攀枝花、泸州、德阳、绵阳、广元、乐山、南充、资阳市,阿坝、甘孜州国土资源局,省国土勘测规划研究院: 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总体工作方案>的通知》(川府办发电〔2010〕12号)和《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四川省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国土资发〔2010〕44号)要求,省厅在进行土地卫片执法检查信息化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决定在成都、自贡、攀枝花、泸州、德阳、绵阳、广元、乐山、南充、资阳、阿坝、甘孜12个市(州)开展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信息化推广运用工作。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12个市(州)的工作任务 参与信息化推广工作的12个市(州)国土资源局要严格按照提供资料内容、提供资料要求及方式,按时向省国土勘测规划研究院提交资料。 (一)提供资料内容 1.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资料。各地正在实施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成都市为新一轮规划大纲)资料,灾后重建土地利用规划资料,以及近5年来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局部调整资料等。 2.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资料。各地2007年、2008年和2009年批准的城市(乡镇)批次用地及单独选址项目的勘测定界资料(附批次或单独选址项目名称属性)。2007年以前的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资料也要尽量提供。 3.供地资料。各地2007年、2008年和2009年土地划拨、协议出让、招拍挂出让等供地的大比例尺图件。 (二)提供资料要求 1.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资料和供地资料要区分全县域、各乡(镇)及中心城区分别提供,各一个文件,其中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资料要按规划要素分层。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资料为全县域一个文件。 2.成都市提供矢量数据,采用arcgis的shp格式或mapgis的wp格式;其余市(州)尽量提供矢量数据,采用arcgis的shp格式或mapgis的wp格式,没有矢量数据的,提供栅格数据(带坐标的扫描影像)或完整的坐标电子数据,确实无法提供前两类数据的,提供纸质图件。 3.提供的电子数据要说明采用的坐标系,如80坐标系、54坐标系或其他地方坐标系等。 (三)提供资料方式 1.以市(州)为单位统一提供,并附加盖市(州)国土资源局公章的资料清单。 2.电子和纸质资料由专人送交,电子数据提交硬盘。 各市(州)国土资源局提交资料的最后期限见附件1。 二、省国土勘测规划研究院的工作任务 具体承担卫片执法检查信息化推广运用工作,负责收集并运用“二调”数据库、监测时段前时相土地利用现状数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用地审批等相关资料,提取全省21个市(州)、181个县(市、区)的新增建设用地图斑;提取12个市(州)所涉64个县(市、区)的疑似违法用地图斑。 负责形成信息化推广运用工作成果报告;对收集资料及推广运用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及时向省厅报告,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工作成果。提交工作成果的最后期限见附件2。 联系人:葛 洁 电 话:028-87739570 13438462517 附件:1.12个市(州)提交资料时间表 2.省规划院提交信息化工作成果内容及时间表 二〇一〇年三月二十二日 附件1: 12个市(州)提交资料时间表
附件2: 省规划院提交信息化工作成果内容及时间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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