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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中科康达医药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变更企业法人与药品仓库地址的申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为蓝哲然;仓库地址变更为浦东新区民冬路160号3幢1-3。同意你公司不再委托上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储存、配送药品。 鉴于你公司重大人事变更,请收到批复后,企业负责人来我局接受“约谈”,签定承诺书;且应按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有关规定移址搬迁,迁址工作完成经验收合格再予办理《药品经营许可证》变更手续。 此复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0一0年三月二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