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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赣安监管应急字[2010]59号
【颁布时间】 2010-03-22
【实施时间】 2010-03-2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9018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江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10年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接上页]

  10.加强预案的备案管理。落实《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7号),按照“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原则,加强重点行业(领域)企业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工作,研究制定预案备案管理实施细则,进一步推动企业尤其是高危行业企业提高预案质量、健全预案体系。
  
  11.要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生产许可制度对企业应急管理的要求,尤其要对企业应急预案、应急队伍等方面内容进行严格审核,把好发证关,强化对取证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的日常监督检查。
  
  12.积极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应急演练,让各方面人员尤其是企业重要岗位操作人员了解预案内容,懂得应急程序,掌握相关知识。通过演练检验预案、锻炼队伍、教育公众、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四、提高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科技水平
  
  13.加强安全生产应急平台建设。完成省安全生产应急平台建设一期工程,做好二期工程的调研工作,协助做好“金安”工程省级节点运行维护工作。按照有关标准和要求,统筹规划和推进全省安全生产应急平台体系建设,省安全生产应急平台做好与省政府应急平台、省有关部门应急平台的互联互通、资源共享。
  
  14.建立和完善各类应急资源、应急预案、应急队伍、应急装备物资、典型案例、应急专家等应急数据库和重大危险源数据库,摸清底数,为省安全生产应急平台的有效运行提供支撑和保障。启动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基础信息收集管理工作,充分掌握和利用各类应急资源,使其在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事故救援中发挥作用。
  
  15.推进科技创新。加大投入,加强应急救援装备建设,要购置应急救援中所需的防护、通讯、检测等设备,以适应事故救援尤其是复杂、涉险事故救援工作的需要,大力推广、运用先进的救援装备。
  
  五、做好事故预防和现场救援工作
  
  16.建立健全事故信息和预警信息接报处置程序,坚持24小时应急值守制度,做到“有险必报,有难必救”,反应灵敏、响应迅速、组织有力,救援有效。根据事故情况,省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及时派员深入到事故现场,做到协调到位、指导到位、履职到位。
  
  17.发生事故的单位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现场抢救,控制险情,减少损失。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立现场组织指挥机构和有效的工作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充分发挥专家和专业救援队伍的作用,精心、科学、安全开展救援工作。
  
  18.按照“险时搞救援、平时搞防范”的原则,组织引导各类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针对本企业和服务范围内的企业开展预防性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各类隐患并协助企业尽快治理消除。加大重大危险源的监控管理工作,做好普查登记,促进应急管理工作从被动应对向源头管理转化。强化自然灾害的预报、预警、预防工作,防范因自然灾难可能引发的安全生产事故。
  
  19.加强应急救援总结评估工作和应急管理档案建设。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统计和总结评估工作制度(试行)》的要求,较大事故现场处置工作结束后10日内,事故所在地设区市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要向省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书面总结上报事故现场处置和救援工作情况。各地、各部门和各单位要加强对事故救援和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影像资料、文字图片资料的收集和整理。
  
  20.强化应急管理的宣传、教育、培训工作。进一步宣传贯彻实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将应急管理作为各类安全培训的重要内容,统一计划、统一布置、统一要求;学习推广全国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现场会上广东省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的经验,推动全省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的深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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