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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乐办发[2010]8号
【颁布时间】 2010-03-22
【实施时间】 2010-03-2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9027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中共乐东黎族自治县委办公室、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乐东黎族自治县2010年度创建文明生态村工作方案》的通知

[接上页]

  5、领导班子坚强有力,干群关系和谐融洽。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坚定执行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落实“领导班子好、党员队伍好、工作机制好、小康业绩好、农民群众反映好”的目标,协调推进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受到群众的拥护和信赖。
  
  六、有关要求
  
  1、加强领导,明确任务。各镇党委和政府要切实加强对创建文明生态村活动的领导,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建立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组织和带领群众,扎实开展文明生态村的创建工作。县直各部门齐抓共管,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县党政班子成员驻点联系制度,每位党政班子成员负责一个镇,挂钩单位包点到村。县直挂钩各部门要尽可能从财力、物力、人力方面对包点村创建工作给予支持。
  
  2、广泛宣传,深入发动。文明生态村建设的主体是农民。要采取多种形式,向农民讲清讲透创建文明生态村的意义,做深入细致的思想教育工作,帮助群众转变观念,千方百计激发群众的积极性,积极投身到文明生态村建设中来,主动参与创建文明生态村活动,并在活动中教育自己,提高自己。
  
  3、因地制宜,制定规划。为了使文明生态村上水平上档次,县文明办要组织有关部门和镇、村干部组成规划小组,深入搞好调查研究,根据实际,把民房改造、库区民房改造、改水改厕、沼气池、道路硬化、文体设施、种树种草纳入文明生态村建设内容,形成配套建设,按照“五位一体”(文化室、广播室、宣传栏、戏台、球场)的要求做好村宣传文化活动场地规划。
  
  4、整合资源,落实资金。要按照渠道不变,职能不变,资金集中,政绩分开的原则,将乡村道路建设、民房改造、改水改厕、沼气池建设、扶贫、水利建设、老区建设等涉农资金捆绑使用到文明生态村建设中。动员创建村外出干部、经商人士捐献财物。还要发动农民投工投劳,投钱投料,形成全社会参与文明村生态建设的良好局面,确保文明生态村建设按期完成。
  
  5、严格标准,加强督查。文明生态村建设任务重,工作难度大,要保证工作落到实处,必须认真抓好跟踪检查。要建立定期上报制度,县文明办要经常组织人员实地检查文明生态村创建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推动文明生态村建设工作深入扎实地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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