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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湘人口发[2009]14号
【颁布时间】 2009-03-31
【实施时间】 2009-03-3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902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湖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省公安厅、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关于加强住院分娩登记管理和妊娠十四周以上B超检查身份登记试点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接上页]

  五、实行责任追究制度
  
  医疗保健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必须如实登记住院分娩情况,严把凭《居民身份证》发放《出生医学证明》关,试点县市区医疗保健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还必须如实登记孕妇妊娠十四周以上B超检查情况。人口计生、卫生和公安部门的工作人员必须如实统计人口数据。对虚报、瞒报、拒报、伪造登记信息、授意工作人员弄虚作假、出具虚假医学证明等行为,必须依照有关规定,视情节轻重对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
  
  附件:1. 湖南省住院分娩登记本
  
  2. 湖南省妊娠十四周以上超声检查登记表
  
  附件1:
  
  
湖 南 省 住 院 分 娩 登 记 本 (一)
  
  
填报单位:  20  年月
  
  编 号
  
  科室
  
  住院号
  
  姓名
  
  年龄(岁)
  
  身份证号
  
  生育证号
  
  家庭住址
  
  联系电话
  
  城乡
  
  孕周
  
  孕次
  
  产次
  
  多 胎
  
  胎方位
  
  分娩时间
  
  分  娩  方  式
  
  会  阴  情  况
  
  月日时
  
  自然分娩
  
  胎头
  
  吸引产 
  
  钳臀助产
  
  剖宫产
  
  手术指征
  
  引产方式
  
  完 整
  
  切 开
  
  会阴裂伤
  
  缝合情况
  
  Ⅰ 度
  
  Ⅱ 度
  
  Ⅲ 度
  
  Ⅳ 度  
  
  
湖 南 省 住 院 分 娩 登 记 本(二)
  
  
填报单位: 20  年月
  
  产程(时、分)
  
  宫颈裂伤部位
  
  人工剥离胎盘
  
  内腔检查
  
  胎盘完整情况
  
  产后出血量(ml)
  
  出血原因
  
  新 生 儿 情 况
  
  产科合并症与并发症
  
  接 产 者
  
  备注
  
  Ⅰ产程时间
  
  Ⅱ产程时间
  
  Ⅲ产程时间
  
  总产程时间
  
  性别
  
  体重(g)
  
  身长(cm)
  
  Apgar评分
  
  活产
  
  死胎
  
  死产
  
  脐带缠绕
  
  周数
  
  脐带长度(cm)
  
  早吸吮
  
  新生儿死亡时间及原因
  
  出生缺陷
  
  主 手
  
  助手
  
  男
  
  女
  
  一评
  
  二评  
  
  附件2:
  
  
妊娠14周以上超声检查登记表

  
  填报单位:     年月日
  
  时间
  
  姓名
  
  身份证号码
  
  年龄
  
  家庭住址
  
  联系电话
  
  超声号
  
  检查方式
  
  检查部位
  
  临床诊断
  
  检查目的
  
  超声提示
  
  申请医生
  
  检查医生
  
  签名
  
  陪同医生签名
  
  月
  
  日
  
  经腹
  
  经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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