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南昌市政府
【发文字号】 洪府厅字[2010]85号
【颁布时间】 2010-03-22
【实施时间】 2010-03-2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9028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南昌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昌市2010年推进“五大组团”开发建设和小城镇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有关部门:
  
  《南昌市2010年推进“五大组团”开发建设和小城镇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照此执行。
  
  
二〇一〇年三月二十二日
  
  

  
  
南昌市2010年推进“五大组团”开发建设和小城镇建设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全市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关于加快推进“五大组团”开发建设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和《关于加快示范城镇建设促进城乡协调发展的意见》(征求意见稿),在今年新型城镇化建设规划的基础上,制定我市今年推进“五大组团”开发建设和小城镇建设实施方案如下:
  
  一、2010年工作总体思路
  
  以鄱阳湖生态经济区规划为统领,围绕“山江湖综合开发战略--外围组团规划”, 科学编制“五大组团”和小城镇规划,全力推进“五大组团”和“五个重点镇”基础设施建设,完善项目调度及考核机制,确保今年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二、工作内容及时间
  
  (一)出台实施意见
  
  1、起草《关于加快推进“五大组团”开发建设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报政府审批;责任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完成时限:3月31日前。
  
  2、起草《关于加快示范城镇建设促进城乡协调发展的意见》(征求意见稿)报政府审批;责任单位:市委农工部;完成时限:3月31日前。
  
  (二)规划编制
  
  1、 编制 “五大组团”城市总体规划;责任单位:市规划局;完成时限:4月30日前。
  
  2、编制“五大组团”控制性规划和详细规划;责任单位:各组团所在县区;完成时限:6月30日前。
  
  3、“五个重点镇”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的修编、调整。责任单位:各镇所在县区;完成时限:6月30日前。
  
  (三)拟定项目:梳理“五大组团”开发和“五个重点镇”基础设施项目表,拟定三年计划及2010年季度计划,明确形象进度及时间节点;责任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完成时限:3月31日前。
  
  三、领导分工及职责
  
  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赵东亮,挂点指导莲塘组团开发建设。
  
  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卢晓健,挂点指导九龙湖组团开发建设。
  
  市委常委凌学仁,挂点指导新建县长堎镇建设。
  
  市人大副主任万先勇,挂点指导进贤县民和镇建设。
  
  市人大副主任白波,挂点指导安义县龙津镇建设。
  
  市政府副市长黄春平,挂点指导乐化组团开发建设。
  
  市政府副市长刘建洋,挂点指导莲塘组团开发建设。
  
  市政府副市长曾光辉,挂点指导瑶湖组团开发建设。
  
  市政府副市长刘家富,挂点指导梅岭组团开发建设。
  
  市政协副主席徐荷娣,挂点指导南昌县向塘镇建设。
  
  市政协副主席龙国英,挂点指导进贤县李渡镇建设。
  
  挂点市领导负责挂点组团(重点镇)开发建设的指导、督促、协调和支持工作。
  
  三、工作机制及要求
  
  1、3月20日前,成立市“五大组团”及“五个重点镇”建设领导小组(暂定名),明确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工作职责。
  
  2、3月31日前,各组团所在县区出台相应方案及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
  
  3、各组团及各重点镇按照“半月调度、半月检查”的机制,可以采取会议集中调度、巡查调度、定点调度、定项调度等多种形式,由挂点市领导对挂点组团或重点镇开发建设工作进行调度、检查和推进。
  
  4、市里按照“月调度、季检查、半年考评、年终小结”的机制,由市城乡大变样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日常推进工作。
  
  附:1、南昌市“五大组团”开发建设和小城镇建设领导小组组织机构
  
  2、市“五大组团” 开发建设及小城镇建设工作调度及考评制度
  
  附1:
  
  
南昌市“五大组团”开发建设和小城镇建设领导小组组织机构
  
  

  
  组 长:赵东亮 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卢晓健 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
  
  凌学仁 市委常委
  
  万先勇 市人大副主任
  
  白 波 市人大副主任
  
  黄春平 市政府副市长
  
  刘建洋 市政府副市长
  
  曾光辉 市政府副市长
  
  刘家富 市政府副市长
  
  徐荷娣 市政协副主席
  
  龙国英 市政协副主席
  
  成 员:王肇赣  市政府副秘书长
  
  龚亚立 市政府副秘书长
  
  胡晓海 市政府副秘书长
  
  胡 焘 市政府副秘书长
  
  其他成员从市建委、市发改委、市城管委、市委农工部、市金融办、市财政局、市国土局、市规划局、市园林局、市统计局、市环保局、市交通局、市公路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水务局、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南昌县政府、新建县政府、进贤县政府、安义县政府、湾里区政府、南昌经开区管委会、高新区管委会、红谷滩新区管委会、桑海经开区管委会、英雄经开区管委会等单位中明确一名副县级以上(包括副县级)领导担任。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