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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颁布时间】 2010-03-22
【实施时间】 2010-03-2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9028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开展全省工商系统依法行政工作大检查的通知


  
  各市、州、长白山工商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认真总结全省工商系统法制建设工作经验,进一步提高全系统依法行政意识和执法水平,进一步完善执法机制和各项监督制度,努力实现法治工商的整体目标。按照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办法》的要求,省局决定对全省工商系统2005年以来的依法行政工作进行全面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1、贯彻实施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情况。
  
  2、抽象行政行为是否规范,制定规范性文件是否合法有效。
  
  3、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收费等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合理。
  
  4、听证、复议、应诉案件办理情况。
  
  5、贯彻落实自由裁量制度、执法责任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等情况。
  
  6、实施“四段式”执法模式、行政指导、说理式处罚文书情况。
  
  二、检查方式
  
  由省局组成三个检查组,深入到各市、州、长白山工商局,主要采取听汇报、查文件资料、抽查行政处罚卷、行政许可登记档案及行政复议卷的方式进行检查。必要时召开座谈会,了解法制建设存在的热点、难点问题,研讨解决对策。
  
  除检查市、州、长白山工商局外,还要抽查一个县级局和一个工商分局(所)。
  
  此次检查结果要在全省进行通报,并纳入年终绩效考评。
  
  三、检查时间
  
  2010年4月中旬进行。
  
  四、工作要求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高度重视这次检查工作,加强领导,认真组织,确保此次检查工作圆满完成。严禁为应对检查制造假文件、假材料,一经发现将通报批评。
  
  
二○一○年三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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