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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阿拉善盟行政公署
【发文字号】 阿署发[2010]14号
【颁布时间】 2010-03-21
【实施时间】 2010-03-2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9030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阿拉善盟行政公署关于表彰奖励2009年度全盟农村牧区公路管理养护先进地区的决定


  
  各旗人民政府,行署各委、办、局,开发区、示范区:
  
  2009年,在盟委、行署的正确领导下,全盟农村牧区公路管理养护工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建设,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为宗旨,坚持“建管养运”并举,深入推进农村牧区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全面落实农村牧区公路管理养护主体责任、养护机构和养护资金,创新管养方式,提升管养水平,取得了较好的成绩,确保了全盟农村牧区公路交通安全,为推动全盟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为进一步推动我盟农村牧区公路管理养护工作,发扬成绩,鼓励先进,盟行署研究决定,对2009年度资金落实较好,管养措施得力,路况质量稳定的阿左旗、阿右旗,分别授予年度农村牧区公路管理养护先进旗一等奖和二等奖。对以上两个旗颁发奖牌并采用以奖代投方式,分别奖励人民币30万元和20万元,全部用于购置公路养护机械设备。
  
  希望受表彰奖励的地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在新的一年取得更好的成绩。同时希望全盟要以成绩突出的先进地区为榜样,进一步总结经验,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努力推动我盟农村牧区公路管理养护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加快建设富裕、文明、和谐的阿拉善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二○一○年三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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