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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是实施《长春市结核病防治规划(2001-2010年)》(以下简称《规划》)的最后一年,也是制定下一个十年《规划》的关键年。2010年全市结核病防治工作要在确保现代结核病控制策略的实施质量,完成《规划》各项指标和做好各项国际合作结核病项目的同时,进一步做好应对结核病防治工作面临新挑战的准备工作。 一、以政府为主导、多渠道筹资,落实结核病防治经费 2010年随着世行贷款/英国赠款中国结核病控制项目的结束,全市特别是县(市)、区级结核病防治经费面临大幅下降。各级结核病防治机构要当好政府的参谋,充分利用国家的结核病控制可持续发展计划,以政府投入为主导,多渠道筹资,积极落实结核病防治经费,强化(市)、区级政府在结核病控制可持续发展方面缺乏承诺。全市各级结核病防治机构要认真做好2010年带有经费预算的工作计划,建议政府相关部门对制定的带防治经费预算的工作计划进行评估,并建立评估机制,审议并落实本级工作经费,并依此计划积极筹措资金,补充缺口,同时应统筹安排中央转移支付经费和其它项目经费,保证实施年度工作计划的工作需求。 二、以肺结核患者为中心,积极落实新版《指南》各项政策和措施 2010年各级结防机构应积极落实新版《指南》的各项政策和措施,在关注患者发现任务和治愈率两个结果指标的同时,要注重肺结核患者诊断、治疗、管理和转归判定各个环节的工作质量,切实落实国家肺结核患者免费诊断、治疗管理以及对医务人员的激励政策。市本级要加强督导各基层结防所落实国家肺结核患者免费政策落实情况,严格落实结核病人的免费政策,减少或杜绝以任何理由给结核病人增加诊断和治疗负担;各县(市)、区结防所要切实以肺结核患者为中心落实各项国家政策和措施。 三、推进精细化管理,进一步提升《规划》管理工作质量 (一)各级结核病防治机构要认真制定结核病防治规划年度工作计划,统筹安排、合理使用中央转移支付经费、项目经费和地方防治经费等工作经费,为进一步强化工作质量提供政策和经费保障; (二)以“绩效考核”工作为中心,建立健全质量评估体系,为进一步强化工作质量提供技术保障; (三)积极发现工作中的亮点和不足,适时召开针对不同工作环节的调度、研讨、推进等工作会议,以点带面,全面推动工作质量。 (四)充分发挥市本级指导职能,推进精细化管理,强化工作质量。一要充分利用结核病管理信息系统收集、汇总监测数据,加强对监测资料的分析、利用和质量控制。每季度对本地监测资料分析时要深入、细致,除分析各县(市)、区结防机构的相关监测资料外,更要关注到本地的各综合医疗机构、学校、厂矿企业和特殊人群等结核病疫情的报告、诊断和治疗管理等情况,做到及时发现辖区内出现的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二要统筹安排《规划》和各项目的督导活动,制定切实可行的督导计划,结合监测资料的分析结果,开展有针对性的督导,并做好督导后的反馈和追踪整改效果工作,在完成督导频度要求的同时,要关注并重视各基层结防所在肺结核患者诊断、治疗、管理和转归等工作环节,科学判定各个环节的工作质量,不要仅对结果指标进行考核与评价,而忽略工作的过程,进一步提升督导工作质量。 (五)做好免费抗结核药品的需求测算、药品领发和使用管理,按照《抗结核药品规范化管理手册》的要求开展药品管理,各级要保证有合理的药品库存,杜绝发生药品断货现象,尽量避免出现药品过期、破损等问题。 四、开展《规划》终期评估工作,建立健全可持续发展机制 为掌握《规划》的实施和目标的完成情况,总结《规划》实施过程中积累的经验,深入分析目前结核病防治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挑战,按照国家的统一部署和省级要求开展评估工作,系统总结十年来本地区结核病防治工作的成绩、经验和问题,并梳理好下一步的工作思路。同时,为适应新形势下工作的需要和应对新的挑战,逐步建立健全结防工作可持续发展机制。 五、做好全国第五次结核病流行病学抽样调查工作和全市第二次结核病流行病学调查的准备工作 根据《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第五次结核病流行病学调查的通知》(以下简称“流调”)和省“流调”办公室制定并下发的《全省结核病流行病学抽样调查实施计划》要求,制定长春市流调实施计划,组建相应的组织机构,参加省级组织的流调培训并组织开展流调点相关人员培训,组织流调技术组有关专家对流调现场工作进行督导和验收,保证全国结核病流行病学抽样调查现场工作的顺利实施。农安县作为全市唯一的国家流调点要认真制定本地的流调实施计划和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按照省、市流调办公室的具体要求组织开展流调现场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