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广东省物价局
【发文字号】 粤价[2010]136号
【颁布时间】 2010-07-06
【实施时间】 2010-07-06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9052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广东省物价局关于核定广东粤电湛江生物质发电项目上网电价的批复


  省粤电集团,广东电网公司:
  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报来《关于批复湛江生物质发电项目上网电价的请示》(粤电财〔2010〕111号)悉。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可再生能源发电价格和费用分摊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发改价格〔2006〕7号)规定,核定广东粤电湛江生物质发电项目的上网电价为每千瓦时0.689元(含税),自发电机组正式投入商业运行之日起执行。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