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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安徽省卫生厅
【发文字号】 卫疾控秘[2010]499号
【颁布时间】 2010-07-06
【实施时间】 2010-07-06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9056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安徽省卫生厅关于组织实施疾病预防控制绩效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卫生局,省直有关单位:
  
  为全面推进疾病预防控制绩效考核工作,按照卫生部《推进全国疾病预防控制绩效考核工作方案》(卫办疾控发[2009]5号)要求,到2010年底前完成全省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绩效考核。6月上旬,卫生部已完成了对省疾控中心的考核,下半年全省将组织对17个市、县(市、区)疾控中心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的主要内容
  
  主要包括区域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开展情况和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基本职责履行情况两大部分,具体见《关于印发安徽省疾病预防控制绩效考核工作实施方案和安徽省疾病预防控制绩效评估指标的通知》(皖卫防[2009]57号)。
  
  2010年度疾病预防控制绩效考核工作内容以2008年与2009年两个年度的工作为主。
  
  二、考核形式
  
  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绩效考核方式采用自我评估和现场考核相结合。各市、县(市、区)首先进行自我评估,同时,对17个地级市、建制县(市)和15个农业区的疾控中心进行现场考核。
  
  三、考核时间安排
  
  省卫生厅对17个地级市现场核查时间为2010年9月。9月上旬,对合肥市和马鞍山市进行绩效预评,预评结果作为正式考核结果,同时安排其他15个地级市派员进行现场观摩。9月下旬,将分5个组对其他地级市进行现场考核。具体考核时间由考核组另行通知。
  
  各市负责对辖区建制县(市)、农业区疾控中心的现场考核,省级派人指导,原则上在2010年底前完成现场考核。具体时间安排由各市卫生局决定,请各市将对县(市、区)现场考核的时间安排及时报省卫生厅疾控局备案。
  
  全省将在2010年底完成所有市、县(市、区)疾病预防控制绩效考核工作。
  
  四、考核工作有关要求
  
  (一)请各市、县(市、区)务必于2010年8月25日前完成2008年与2009年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绩效自评,并将考核指标的基本数据录入管理系统(网址:http://123.heycool.cn或http://www.yepchina.com)。
  
  (二)请各市于8月27日前将网报数据电子表格和自评报告电子版发至省疾控中心绩效办,电子信箱:ahjixiao@163.com。县(市、区)网报数据电子表格和自评报告电子版由各市收集,具体时间由各市决定。
  
  (三)请各市于现场考核前,组织完成绩效考核实施总结、自我评估报告、绩效考核管理软件基本信息收集表和其他相关资料的准备工作。
  
  (四)请各市卫生局协调有关科室,市级卫生监督所、人民医院以及辖区的县(区)卫生局、疾控中心等部门(选定15个单位),进行满意度调查。请将《相关部门满意度调查表》(附件2)回收后,于考核组到达后提交。
  
  (五)请省疾控中心、省血防所、省结防所、省皮防所等省直有关单位做好对市级绩效考核指导工作。
  
  (六)各市请将绩效考核联系人(卫生局和疾控中心各一名)姓名和联系方式于7月15日前报省卫生厅疾控局。省疾控中心绩效办负责全省市、县绩效考核日常工作。各地绩效考核相关事宜请及时与省疾控中心绩效办和省卫生厅疾控局联系。为加快工作进程,本通知请各市卫生局传真至各县(市、区)卫生局,并可从卫生厅网站下载。
  
  联系人:省卫生厅疾控局戴红兵
  
  联系电话:0551-2242925;传真:0551- 2242915
  
  电子信箱:dhb919@163.com
  
  联系人:省疾控中心绩效办胡兴强、王志强
  
  联系电话:0551-2873991
  
  电子信箱:ahjixiao@163.com
  
  
二○一○年七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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