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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新社创组[2010]5号
【颁布时间】 2010-07-06
【实施时间】 2010-07-06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9056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社会组织创先争优活动指导组关于做好社会组织创先争优活动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族自治州社会组织创先争优活动指导组,各地州市社会组织创先争优活动指导组,自治区社会组织各业务主管单位:
  
  为及时、全面反映我区社会组织创先争优活动开展情况,提高信息工作水平,现就信息报送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近期信息报送内容:
  
  1、深入学习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自治区党委九届全委(扩大)会议以及各级领导讲话精神、组织社会组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
  
  2、领导重视社会组织创先争优活动,建立联系点,开展调查研究,指导工作情况;
  
  3、百日集中组建活动情况,社会组织党工委设立情况;
  
  4、本地社会组织围绕工作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
  
  5、开展社会组织创先争优活动的先进典型和有效做法;
  
  6、各地各县市、自治区各社会组织开展社会组织创先争优活动情况,有新意的工作举措和主题活动;
  
  7、其他有关推动社会组织创先争优活动开展的内容。
  
  二、信息报送要求
  
  各地州、各业务主管单位要确定1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信息的收集、整理和报送。人员名单和联系方式请于7月10日前报自治区社会组织创先争优活动指导小组。
  
  信息上报须经有关领导审核,注明联系人员和联系方式。
  
  各地州市每周报送信息不少于2条,各业务主管单位每周报送信息不少于1条。
  
  自治区社会组织创先争优活动指导组将根据各地各系统上报的信息内容编发活动简报,定期通报各地各业务主管单位上报信息情况。
  
  三、信息报送联络方式
  
  联系人:范舒慧  任立新
  
  联系电话:0991-2879632(传真)
  
  联系邮箱:xjshzzcxzy@163.com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社会组织创先争优活动指导组
  
  二〇一〇年七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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