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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安徽省政府
【发文字号】 皖政秘[2010]218号
【颁布时间】 2010-07-06
【实施时间】 2010-07-06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9057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安徽省第四批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的通知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切实做好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文物局组织专家评审的基础上,省政府批准池州市九华山风景区九华镇等7个镇为安徽省第四批历史文化名镇,黄山市黄山区永丰乡永丰村等14个村为安徽省第四批历史文化名村。
  
  各有关市、县政府及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的保护和管理,组织编制名镇、名村保护规划,制定严格的保护措施,加强历史建筑修缮、基础设施改造和人居环境整治,切实保持名镇、名村的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和省文物局要加强工作指导,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历史文化风貌遭到破坏的,要立即责成整改;情节严重的,要提请省政府撤销其名镇、名村称号,并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安徽省人民政府
  
  二○一○年七月六日
  
  

  
  附件:
  
  
安徽省第四批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名单
  
  

  
  一、安徽省第四批历史文化名镇
  
  1.池州市九华山风景区九华镇
  
  2.池州市青阳县陵阳镇
  
  3.宣城市郎溪县梅渚镇
  
  4.宣城市宁国市胡乐镇
  
  5.六安市寿县正阳关镇
  
  6.六安市裕安区苏埠镇
  
  7.六安市裕安区独山镇
  
  二、安徽省第四批历史文化名村
  
  1.黄山市黄山区永丰乡永丰村
  
  2.黄山市祁门县闪里镇坑口村
  
  3.黄山市祁门县历口镇历溪村
  
  4.黄山市祁门县芦溪乡芦溪村
  
  5.宣城市广德县卢村乡甘溪村
  
  6.宣城市宣州区水东镇东胜小胡村
  
  7.宣城市郎溪县姚村乡姚村
  
  8.池州市东至县花园乡南溪古寨村
  
  9.池州市青阳县陵阳镇所村村
  
  10.池州市贵池区棠溪镇石门高村
  
  11.池州市九华山风景区九华乡老田吴村
  
  12.池州市贵池区墩上街道渚湖姜村
  
  13.淮南市谢家集区李郢孜镇赖山村
  
  14.滁州市天长市铜城镇龙岗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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