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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湖南省司法厅
【发文字号】 湘司许[2010]50号
【颁布时间】 2010-07-05
【实施时间】 2010-07-0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9057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湖南省司法厅关于准予张明雄等26名律师执业决定书


  
  张明雄等26名申请人:
  
  根据你们的申请和张家界市司法局、湘潭市司法局的审查意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司法部《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的规定,经审核,决定准予你们执业并颁发律师执业证。
  
  请你们自本决定书作出之日起十日内,到本机关领取律师执业证书。
  
  附件:律师执业证书申请人名单(26名)
  
  
二○一○年七月五日
  
  

  
  附件:
  
  
律师执业证书申请人名单
  
  

  
  (共26名)
  
  张家界市:
  
  张明雄 湖南澧滨律师事务所
  
  杨 芳 湖南澧滨律师事务所
  
  李建华 湖南澧滨律师事务所
  
  张 歆 湖南澧滨律师事务所
  
  李淑华 湖南慈姑律师事务所
  
  覃 院 湖南昌隆律师事务所
  
  肖大福 湖南昌隆律师事务所
  
  李兴旺 湖南昌隆律师事务所
  
  向佐祥 湖南昌隆律师事务所
  
  刘经学 湖南昌隆律师事务所
  
  熊志刚 湖南风云律师事务所
  
  陈灵生 湖南风云律师事务所
  
  杨志刚 湖南风云律师事务所
  
  郭颖峻 湖南风云律师事务所
  
  王祯孟 湖南风云律师事务所
  
  赵 珊 湖南新川律师事务所
  
  陈 松 湖南新川律师事务所
  
  张玉锋 湖南天门律师事务所
  
  田辉莉 湖南天门律师事务所
  
  李新文 湖南天门律师事务所
  
  张为革 湖南金旅律师事务所
  
  黎忠明 湖南金旅律师事务所
  
  罗伯红 湖南金旅律师事务所
  
  龚正国 湖南正诚律师事务所
  
  唐汇兵 湖南正诚律师事务所
  
  湘潭市:
  
  刘 恋 湖南湘晋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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