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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县市区农业局、畜牧水产局,厅直有关单位: 根据湘职改办〔2010〕1号、湘职改〔2007〕2号和湘人发〔2002〕123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做好2010年农业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材料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示要求 继续实行双公示制。申报前公示由所在单位组织,公示内容包括学历、资历、工作业绩、成果、论文等,公示无异议的在加盖申报单位印章及经办人印章后方可申报;评审通过后的人员名单统一在省人事编制网上公示,一个星期之内无异议的发文确认,不再在申报单位公示。 二、申报资格条件 (一)学历与资历条件 1、符合下列条件者可申报副高职称:获博士学位、任中级2年;获硕士学位或本科学历、任中级5年;县及县以下单位工作具有大专学历、任中级7年;县及县以下单位工作具有中专学历,工作15年以上,参加省农业厅和人事厅联合举办的业务培训班并取得合格证,任中级7年以上的人员。 2、符合下列条件者可申报中级职称: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任助理4年;乡镇一级单位工作具有中专学历,工作满12年,任助理5年;县及县以下单位工作具有中专学历,工作10年以上,参加省农业厅和人事厅联合举办的业务培训班并取得合格证,任初级4年以上的人员。中级职称评审由各市州职改部门组织,厅直企事业单位(不含参公单位)由省农业厅职改办组织。 以上学历均是指农业类或相近专业学历。 (二)其他条件与要求 1、专技职务资格证与聘书(文)复印件。 2、外语合格:按湘人发[2007]56号、湘人发[2008]66号文件要求执行。 3、省市两级申报副高参评资格考试成绩合格或县及县以下单位人员量化考核成绩合格。 4、计算机水平:按湘人发[2009]17号文件要求执行。原取得省人事厅颁发的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中级合格证,可顶替一个科目(模块)。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的免试条件仍按湘人发〔2003〕39号文件执行。 5、继续教育证书。要求近5年累计培训时间不少于60天。 6、近5年年度考核表。要求5年考核合格。 7、申报农技推广专业的人员应填写《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业绩登记卡》。 三、参评材料 (一)论文:县及县以下单位的申报者其参评论文不要求一定公开发表,未发表者可提供一篇由本人撰写经单位审核属实且不少于5000字的专业工作研究文章或科研成果分析文章作为参评论文。省市两级申报者其参评论文必须按有关规定发表,参评论文要求是第一作者。发表论文多篇者要注明一篇是第一作者的论文为参评论文。无论发表与否,参评论文必须与申报人员的工作岗位、专业和业绩密切相关。参评论文还应额外提供两份隐去作者姓名、单位等作者个人信息的复印件,将其单独放入材料袋中。 (二)业绩 “业绩”不等于“奖项”,未获奖不能说没有业绩。在述职材料与评审表的业绩栏内,申报者应将任现职以来承担的主要专业技术工作或项目逐项列出,包括项目实施的时间、地点、社会效益、经济效益与生态效益等。 另外,述职报告因内容较多,不仅要求内容详实,而且要求做到文字精炼。 (三)奖项 1、专业技术项目奖项主要包括科技奖、推广(丰收)奖和品种(产品)奖。 2、工作奖项只要求提供与专业工作相关的奖项,如年度考核评优后获嘉奖、记功等奖项,上级业务单位颁发的先进、优秀等奖项,专项专业工作的优秀、先进等奖项。不要提供与专业工作不相关的奖项,如党务、工会、计划生育、保卫等奖项。 另外,申报材料中的工作业绩、成果、课题、奖项等必须提供辅佐证明材料。工作业绩须由申报单位业务分管领导审核签名把关。其业绩与奖项主要是任现职以来取得的,不要与任现职前的混在一起,任现职前的奖项只在评审表相应栏填写即可,不必提供相关的证书。 四、其他事项说明 (一)所有申报材料要求按所附目录及其说明进行整理和装订。 (二)本通知中相关要求只是申报职称工作的一部分,具体、全面的相关政策文件及相关表格,详见湖南农业信息网《人事信息》栏,网址:www.hnagri.gov.cn。 (三)时间安排。农业厅直属单位8月6日前报送(包括所有的系列);市县区单位按当地人事局统一安排的时间报送。 (四)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湖南省农业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省农业厅2办公楼3楼329室)胡灿; 联系电话:0731-84415044。 附件:申报 参评资格审查与评审材料目录 二〇一〇年七月五日 附件: 申报 参评资格审查材料目录 姓名: 工作单位:
申报 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目录 姓名: 工作单位:
注:除《参评资格审查表》、《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表》、送审论文原件、专著、译著外,其它材料分别按参评资格审查材料及任职资格评审材料分两部分装订(小于a4纸的有关材料应粘贴在a4纸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