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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时间】 2010-07-05
【实施时间】 2010-07-0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9061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江西省汽车家电以旧换新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举办全省家电以旧换新工作培训班的通知


  各设区市、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财政局,南昌市、鹰潭市、上饶市、宜春市环保局,各中标销售和回收企业,各有关拆解处理企业:
  为了更好地贯彻全国家电以旧换新工作会议精神和《江西省家电以旧换新实施细则》,保证全省家电以旧换新工作顺利进行,经研究,决定举办全省家电以旧换新工作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培训对象:各设区市商务主管部门、财政局,南昌市、鹰潭市、上饶市、宜春市环保局具体负责家电以旧换新工作的负责同志1人;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财政局承担家电以旧换新工作的经办人员1人;各中标销售和回收企业、有关拆解处理企业负责人和具体经办人员各1人。
  
  二、 培训时间:2010年7月8日报到,7月9日培训,会期一天。其中:上午8:30至11:30培训各设区市、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财政局,南昌市、鹰潭市、上饶市、宜春市环保局有关人员。下午2:00至5:00培训中标企业和有关拆解处理企业人员。
  
  三、 培训地点:南昌市洛阳路143号美程商务酒店三楼会议室,酒店总机号码:6126888,会务组房间号:303。
  
  四、 培训内容:1、讲解《江西省家电以旧换新实施细则》;2、家电以旧换新信息管理系统的管理和使用;3、中标销售和回收企业网点的备案办法、程序和要求;4、布置有关工作。
  
  五、 培训费用:各市县区商务主管部门、财政局,南昌市、鹰潭市、上饶市、宜春市环保局参训人员的食宿由会务组统一免费安排,参训人员往返交通费用自理。各中标销售和回收企业、有关拆解处理企业参训人员食宿和交通费用自理。
  
  六、 有关要求:1、各设区市商务主管部门、财政局,南昌市、鹰潭市、上饶市、宜春市环保局要做好本地区参训人员的组织工作,保证每个县(市、区)和中标销售、回收企业、有关拆解处理企业派人参加培训,并将本地区参训人员名单统一汇总,于7月6日以前报省汽车家电以旧换新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2、请所有参训人员于7月8日下午到南昌美程商务酒店报到。
  联系人:黎勤
  联系电话:0791-6265959(传真)
  
  
江西省汽车家电以旧换新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
  二o一o年七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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