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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湘价函[2010]98号
【颁布时间】 2010-07-05
【实施时间】 2010-07-0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9064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教育厅关于长沙学院软件工程(服务外包方向)专业试行收费标准的批复


  长沙学院:
  你院《关于核准联合办学软件工程(服务外包)专业学费标准的请示》收悉。鉴于你院经省教育厅同意,与北京安博在线软件有限公司合作,共建软件工程(服务外包方向)专业,并参考长沙市价格成本调查队对你院与企业联合办学生均培养成本测算情况,经研究,现就你院软件工程(服务外包方向)专业收费等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你院与北京安博在线软件有限公司所属的长沙牛耳软件教育咨询公司联合办学,共建软件工程专业(服务外包方向)。此专业基本学科四年,本科学历采取“3+1”教学模式,即前三年在本院学习,第四年在安博牛耳实训基地学习。核定你院软件工程(服务外包方向)专业的试行收费标准为每生每年10000元。
  
  二、该专业有关代收费和服务性收费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湘价教[2009]56号文件规定执行。
  
  三、该专业收费标准只适用于2010年秋季招收的新生。
  
  四、你院接此批复后,应及时到长沙市物价局办理收费许可证有关手续,按规定将收费政策向学生进行公示,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和物价、财政、教育部门的检查。
  
  
二○一○年七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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