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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湘价函[2010]99号
【颁布时间】 2010-07-05
【实施时间】 2010-07-0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9064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教育厅关于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国际学院中外合作办学收费标准的批复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
  
  你校《关于我校国际教育收费标准的请示》收悉。鉴于2009年你校国际学院与英国威尔士亚伯大学合作办学试行情况良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就你校中外合作办学学费标准及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合作办学项目及模式
  
  1、专科班为国际商务、电子商务、旅游管理、酒店管理四个专业,教育模式为“3+1”,采用外语或双语教学,即在国内学习三年,成绩合格者同时获得国内专科文凭和英国威尔士亚伯大学foundation degree文凭(相当于国内专科文凭),如学生第四年出国学习并成绩合格者,可获得国外大学本科文凭。
  
  2、本科实验班为国际经济与贸易、物流管理、旅游管理三个专业,教学模式为“3+1”或“4+0”,采用外语或双语教学,不出国只在国内学习四年者,可获得学校本科文凭和hnd文凭;第四年出国学习一年成绩合格者,可同时获得学校本科文凭和hnd文凭及相应国外大学本科文凭。
  
  二、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1、学费:对自愿就读你校上述合作办学专业的学生,专科学费为每生每年18000元,本科学费为每生每年19800元。
  
  2、代收费和住宿费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湘价教[2009]56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
  
  3、除本批复规定的收费项目外,你校不得以其他任何名目向学生收取费用。
  
  三、你校要严格履行对参加中外合作办学学生的承诺,对完成学业、修满学分、达到准予毕业标准的学生,应确保学生获得你校和英国威尔士亚伯大学的大专层次和本科层次的毕业文凭。如因办学过程中未履行与英方联合协议所订条款等原因,影响学生正常毕业并未获得双方文凭的,你校应无条件向学生退还全部学费,并按规定承担相关责任。
  
  四、你校接此批复后应及时到省物价局办理收费许可证登记手续,使用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非税收入票据,并按规定对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进行公示,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和物价、财政、教育部门的检查。
  
  
二○一○年七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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