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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江西省农业厅
【发文字号】 赣农办字[2010]64号
【颁布时间】 2010-07-05
【实施时间】 2010-07-0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9065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江西省农业厅关于全厅开展“小金库”治理“回头看”工作的通知


  厅机关各部门、厅属各事业单位:
  去年以来,我厅“小金库”治理工作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先后完成动员部署、自查自纠、重点检查、建章立制等阶段性工作,并取得了较为显著的成效。为进一步巩固治理成果,根据省纪委、监察厅、财政厅、审计厅《关于开展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小金库’治理‘回头看’工作的通知》(赣纪发[2010]11号),现就做好我厅“回头看”阶段的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明确工作任务。要围绕本单位“小金库”治理工作情况,着重在四个方面抓紧开展自查自纠:一是查宣传工作重视程度和宣传措施落实情况;二是查自查自纠覆盖情况和自查自纠措施落实情况;三是查重点检查覆盖情况和重点检查深入情况;四是查问题整改情况和长效机制建设情况。
  
  二、把握工作步骤。“回头看”工作分两个阶段进行。7月11日前为自查自纠阶段。各单位在完成自查自纠工作后于7月12日前向厅上 报自查自纠“回头看”工作总结和报表(仍沿用去年的自查自纠报表),并同时抄送至厅计财处(0791-6225641(传真),电子信箱nytjcc@jiangxi.gov.cn);7月中旬至8月为重点督查阶段,厅组织对部分单位开展督查,总结工作、宣传经验。
  
  三、加强工作领导。开展“小金库”治理“回头看”工作是今年深入推进“小金库”治理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采取行之有效的工作措施,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狠抓落实,确保“回头看”工作不走过场,不留死角。
  
  四、严明工作纪律。在“回头看”工作结束后,各单位必须出具书面承诺书(样式附后),由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和单位财务部门负责人签字后报厅备案。对因工作不认真、措施不落实的,在全厅范围内进行通报,对出具承诺书后查出“小金库”问题的,将按要求追究相关单位和领导的责任。
  
  
二0一0年七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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