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接上页] 第十九条 对拖延、阻碍、拒绝采用已列入强制性推广范畴新技术的单位(部门)及相关人员,给予通报批评并责令改正。 第二十条 本办法由江西省交通运输厅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二〇一〇年八月一日起施行。 附件:1、《江西省交通运输行业新技术推广应用申请表》 2、《江西省交通运输行业新技术推广应用目录》 附件1 江西省交通运输行业新技术推广应用申请表 新技术名称 申 请 人(签章) 申 请 时 间 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制 二o一o年制 申报要求及填表说明 一、根据《江西省交通运输厅新技术推广应用管理暂行办法》,凡符合规定要求的新技术均可申请推广应用。 二、申请表一式二份。 三、递交申请表时应提供下列资料一份,并装订成册。 1、申请人(法人或自然人)的合法身份证明材料。 2、市、厅级以上科技主管部门组织鉴定的材料或国家专利技术文件。 3、新技术研究、开发成果文件。 4、新技术现行执行标准及指导工程应用的使用说明书、施工手册等配套技术文件。 5、主要完成人的技术职称资格证书(复印件)。 6、加盖公章的工程应用意见。(应提供详细的工程名称、应用时间、用户评价意见以及工程的甲方联系电话) 四、材料受理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庐山南大道176号 江西省交通运输厅科技推广中心 邮编:330038 联系人:赵华 联系电话:0791-8536118,8536119 江西省交通运输行业新技术推广应用申请表
附件2 赣交科教字[ ]×号 关于公布年度江西省交通运输行业 新技术推广应用目录(第一批)的通知 各设区市交通局、公路局,厅直属各单位,各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办公室: 为加强我省交通运输行业新技术推广应用,根据《江西省交通运输厅新技术推广应用管理暂行办法》,经各新技术持有者申报,我厅组织专家评审或资格认定,现将 年度第一批取得江西省交通运输行业新技术推广应用证书的 个新技术随文公布。请认真组织推广应用,如在推广应用过程中有存在的问题,可向厅科技推广中心反馈或咨询。 《江西省交通运输厅新技术推广应用管理暂行办法》可到江西交通科技推广网下载浏览,各新技术持有者可根据办法规定申请办理《江西省交通运输行业新技术推广应用证书》。 附:江西省交通运输行业新技术推广应用目录(第一批) ×年×月×日 附: 江西省交通运输行业新技术推广应用目录 (第一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