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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固原市政府
【发文字号】 固政办发[2010]72号
【颁布时间】 2010-07-01
【实施时间】 2010-07-0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9071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我市外出务工人员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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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加大联合执法力度,依法打击非法劳务行为。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安、建设、司法、工会、共青团、妇联等部门要通力合作,互相配合,加强与输入地相关部门的联系和沟通,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坚决打击打着劳务纠纷和少数民族旗号有组织、有预谋策划和煽动的敲诈勒索违法犯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打击一起,决不姑息迁就。加强对本地用工市场的监管,坚决查处打击以职业介绍为名的各种诈骗行为,规范用工市场,切实做好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五)抢抓机遇,管理和输出并重,全力做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劳务产业是自治区固原第四次工作会议确定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五大支柱产业之一,也是我市对外树立形象的一大品牌。各级党委、政府要进一步建立完善工作机制,不能因加强对外出务工人员的教育管理而放松组织输出,要坚持一手抓教育管理,一手抓组织输出,在巩固现有劳务基地的基础上,不断拓展新的基地,形成福建、新疆和内蒙、京津唐、长三角和珠三角、宁东及沿黄城市带、中东涉外“六大转移就业板块”,扩大转移就业规模。让我市的农村富余劳动力能安全地转移出去,有稳定的就业岗位和较好的薪酬待遇。
  
  三、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严格落实目标管理责任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按照“谁输出、谁管理”的原则,政府统一组织输出的,由各县(区)政府负责管理;劳务中介组织和劳务经纪人组织输出的和自发输出的,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各县(区)做好组织协调管理。各县(区)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建立责任追究和奖惩等制度,做到责任到人,责任到户,对组织得力、管理到位、成绩突出的单位或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工作重视不够、推动不力、联系不畅、管理失控、维权帮扶不及时导致事态蔓延、出现群发事件、造成恶劣影响的将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加强信息沟通,建立信息报告制度。一要加强信息沟通。各县(区)和有关部门要加强与输入地政府、有关部门和用工企业的联系,建立互相信任、互相支持的劳务协作关系,定期举办就业对接活动,互通情况,促进务工人员稳定就业。二要建立信息报告制度。各县(区)和市、县(区)派驻的驻外劳务管理机构要经常性地开展动态监控和分析预测工作,建立信息报告制度,对外出务工人员实行动态跟踪管理,发现苗头性问题要及时组织处理,将事故处理在萌芽状态。三要关爱外出务工人员。各县(区)要通过开展致外出务工人员的一封信、打一个友情电话、发一条温馨的短信等活动,加强与外出务工人员联系,把各级党委、政府的关心、关爱送给外出务工人员,让他们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安心在外创收创业。
  
  (三)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舆论氛围。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各级各类新闻媒体的作用,多形式、多层次、多途径广泛宣传区、市转移就业的政策,宣传转移就业中涌现出的各种先进典型,宣传国家各项法律法规,不断增强外出务工人员遵纪守法观念、依法理性维权意识和创收创业意识,形成人人关心和积极参与的转移就业良好氛围。
  
  (四)严格考核,强化监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对各县(区)外出务工人员教育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指导、督查,建立督查考核工作机制,把外出务工人员教育管理工作列入年度发展劳务产业工作考核内容之一,推动我市劳务产业健康快速发展。
  
  
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一〇年七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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