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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改善公共环境质量,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加快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步伐,结合银川实际,现将银川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公共环境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制定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巩固提高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为总目标,按照“政府组织,部门牵头,全民参与,综合治理”的原则,对全市公共环境进行综合整治,提高公共环境质量,推动银川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进程。 二、工作任务与职责分工 (一)市容环境卫生管理 1、落实“门前三包”制度。加强“门前三包”的宣传教育,全面提高市民对“包卫生、包绿化、包秩序”的知晓率,与沿街门面房商户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将“门前三包”责任义务告示内容设置在门店明显处,加强日常监管提高签约户尽责率。依据相关条例法规对不尽责、违反“门前三包”规定的人与事及时进行说服教育和行政处罚。 2、全面清理整治占道经营、占用盲道现象。各县(市)区要全面清理整治各类占道行为,对定点的招标拍卖摊位要规范管理,对经审批设置的摊区、早市、夜市要加强日常监管,严格限定摊区、早市、夜市、摊位的设置点位、占地面积、经营时间和经营项目,确保道路街巷行人和车辆通行无障碍。对占用盲道的各种现象和未经审批随意设摊摆点和乱办市场、夜市摊区的现象全面清理,还道于行人车辆。 3、治理“三乱”。加强对“乱张贴乱刻画乱涂写”现象的清除和对“三乱”制造者的查处力度。 4、市容环境卫生清扫保洁。按照城市、县城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相关标准要求,落实清扫保洁制度,生活垃圾日产日清,主要街道保洁时间不低于12小时,一般街道保洁时间不低于8小时,道路机械化清扫或高压冲洗率大于20%,垃圾、粪便收集全面密闭化。 5、整治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卫生死角。加强对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环境卫生的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工作,配齐环卫作业人员和监管人员、配备一定数量的环卫设施(保洁车、垃圾箱、公厕),改善巷道路面和雨水(污水)排放条件,改变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环境卫生脏乱差现状。 6、严管重罚乱扔、乱吐、乱倒等不文明行为,严格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针对在公共场所随地吐痰、乱扔废弃物、乱搭乱建构筑物,占道乱停乱放,占道乱设摊位摊区、乱办马路市场,乱张贴乱刻画乱涂写、乱悬挂,损毁公共设施,侵占公共绿地等违反公民道德和相关法律法规的现象,严格执法、及时查处,并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市城管局已制定下发《关于对乱扔、乱吐、乱倒等不文明行为进行严管重罚的通知》,由市、县(市)区级城管部门贯彻执行。 牵头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市公安局 (二)市容市貌与建筑渣土监管 1、果皮箱的配置与设置。按照三区街巷实际需要规范设置果皮箱。 2、建筑渣土管理。加强建筑渣土管理,对运输建材和渣土的车辆要加盖篷布密闭,严防沿途撒漏,严厉查处乱倒建筑渣土和装修垃圾的行为。 3、市容市貌监管与户外广告审批。做好市容环境卫生监督管理工作。严把户外广告、占道摊区(点)及早夜市设置审批关。 4、公共场所设置禁烟标志和执法检查。在各类公共场所设置禁止吸烟标示牌,大力宣传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相关法规和吸烟有害身体健康的卫生科普知识,安排专人开展公共场所禁止吸烟行政执法检查,遏制公共场所吸烟行为。 5、病媒生物防治。开展病媒生物综合防治,防治措施符合国家有关要求,防治人员、经费落实,孳生地得到有效治理;按要求定期开展鼠蚊蝇蟑密度监测,科学合理用药;蚊蝇鼠蟑密度和危害达到规定要求。 6、飞机场、火车站、长途客运汽车站、高速公路卫生管理。按照城市卫生长效管理责任书的具体要求,抓好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加强行业内部卫生长效管理机制建设,开展经常性卫生检查评比活动,及时发现整改卫生死角,及时维护修复补充环卫、卫生设施。 牵头单位:市城管局 责任部门:市卫生局、市财政局、市工商局、宁夏机场集团有限公司、银川火车站管理办公室、宁夏天豹运输有限公司、宁夏公路管理局银川分局 (三)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及建筑工地管理 1、完成2010年街巷改造。按计划完成2010年度28条新扩建城市街巷道路建设与改造任务,分期分批修复、更新、完善市政“问题”设施,加强日常监管巡查,及时发现并纠正解决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