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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遵义市政府
【发文字号】 遵府办发[2010]40号
【颁布时间】 2010-03-19
【实施时间】 2010-03-19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9084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抗旱救灾帮扶工作的通知


  
  各县、自治县、区(市)人民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单位,中央、省驻遵有关单位:
  
  自去年7月部分地方发生夏旱以来,我市遭受了遵义有气象记录以来最大的旱灾,人民群众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受到异常严重的影响,农业生产面临巨大挑战。据气象部门预测,我市旱情还将在一段时间内持续扩大,受灾程度将不断加深。为进一步加强抗旱救灾工作,认真落实抗旱救灾各项工作措施,切实解决抗旱救灾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确保抗旱救灾攻坚战的全面胜利,经市政府第6次常务会议暨第7次市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分片区对各县、区(市)抗旱救灾工作进行帮扶和指导。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抗旱救灾帮扶单位要充分认识当前严峻的抗旱形势,树立抗大旱、抗久旱的思想,高度重视抗旱救灾工作,将抗旱救灾工作摆到各项工作的首位,进一步加强领导,严格落实抗旱救灾工作帮扶制度,组织带领广大干部群众全力以赴搞好抗旱救灾工作。
  
  二、突出重点,强化措施。按照“政府主导、部门帮扶、群众互助、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各抗旱救灾帮扶单位要深入抗旱救灾第一线,了解旱情、灾情,集中财力、物力、人力,千方百计帮助群众开展生产自救,千方百计安排好受灾群众的生产生活,千方百计帮助解决群众最关心、最困难、最需要的重点难点问题。各级各有关部门务必将国家、省、市安排的抗旱救灾物资及时足额发放到位,切实做好救灾救济工作,确保人畜不断水,困难群众不断粮。
  
  三、严肃纪律,严格履责。各抗旱救灾帮扶单位要切实履行抗旱救灾工作职责,密切配合,通力合作,努力为抗旱救灾工作献计献策。要严肃抗旱救灾工作纪律,做到令行禁止、政令畅通,确保抗旱救灾工作顺利开展。
  
  附件:2010年遵义市抗旱救灾帮扶区域一览表
  
  
二〇一〇年三月十九日
  
  

  
  附件:
  
  2010年遵义市抗旱救灾帮扶区域一览表
  
  

帮扶区域

帮扶领导

帮扶点

帮扶单位

中部区域

王秉清

曾永涛

红花岗区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国土资源局、遵义银监分局

汇川区

市城乡规划局、人民银行遵义市支行

遵义县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物价局)、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市商业银行

新蒲新区

市林业园林绿化局、市人防办

桐梓县

市政府办、市城市管理局、市环境保护局、交行遵义分行

绥阳县

市交通局、市司法局、市公安局、市粮食局

西部区域

余遵义

仁怀市

市招商局、市工商局、市移动公司、市邮政局

赤水市

市工业能源委、中石化遵义分公司、市联通公司

习水县

市财政局、市安监局、市电信公司、市供电局

东部区域

田刚

湄潭县

市农业委员会、市人力资源和社保局、工行遵义分行

凤冈县

市扶贫开发办公室、市水利局、市水文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农科所、中行遵义分行

余庆县

市气象局、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市烟草公司、市移民办、建行遵义分行

北部区域

申楚

务川县

市旅游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局、省农村信合联社遵义办事处

正安县

市民政局、市商务局、市文化体育局、农发行遵义分行

道真县

市广电局、市科技局、市民宗局、农行遵义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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