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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行署、市、县财政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省财政工作会议精神,充分发挥财政办公室系统的参谋助手作用,进一步加强各地的沟通交流,今年省财政厅决定继续在全省财政办公室系统开展协作调研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调研课题 本年度协作调研初步确定三个课题方向,由厅办公室牵头,相关市县财政局办公室参加。 (一)财政部门促进经济结构调整的思路和措施研究。哈尔滨市、大庆市、佳木斯市、鹤岗市、大兴安岭行署和宾县财政局办公室参加,厅办公室由孟祥会主任牵头负责。 (二)促进边境市县可持续发展的财政政策调研。黑河市、同江市、虎林市、绥芬河市、东宁县、逊克县和抚远县财政局办公室参加,厅办公室由初志国调研员牵头负责。 (三)基于我省财政机关文化建设的思考。齐齐哈尔市、牡丹江市、鸡西市、绥化市、双鸭山市、七台河市和青冈县财政局办公室参加,厅办公室由于彦副主任牵头负责。 二、调研形式及方法步骤 协作调研采取分专题单独进行的方式。分四个阶段: (一)各地专题调研阶段(4月1日至5月1日)。各协作单位根据实际情况,采取深入实地调查、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开展调研工作,收集掌握原始资料。 (二)各地形成专题调研报告阶段(5月1日至5月20日)。各协作单位撰写调研报告,于5月20日前通过电子邮箱报送至厅办公室(bgswy@hl.mof)。 (三)省厅形成总调研报告阶段(5月20日至6月15日)。厅办公室组织力量,结合各地专题调研报告,形成总调研报告。 (四)修改完善阶段(6月15日以后)。省财政厅于6月下旬或7月上旬召开由有关市县财政局办公室主任参加的协作调研座谈会,集中听取对三个专题调研报告的意见并进行修改完善,形成决策建议后报厅党组。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协作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吸取去年协作调研经验,把开展好协作调研作为办公室统揽全局、钻研业务、发挥职能的重要手段。办公室主任要牵头负责,从办公室及相关业务科(股)抽调文字综合能力强、熟悉相关情况的同志组成调研小组,确保调研任务按时限完成。请各协作单位于3月31日前将调研小组名单通过电子邮箱报送至厅办公室(bgswy@hl.mof)。 (二)搞好协调沟通。开展协作调研是增进各级财政办公室部门之间、办公室与其他科(股)之间联系的有效方式。各协作单位要加强与财政部门内、外部有关单位的沟通和交流,既要广泛挖掘系统内部的调研潜力,也要充分发挥“外脑”的作用,开阔视野、拓宽思路,形成调研合力。调研中如遇到问题,请及时与厅办公室沟通。(联系人:王宇;联系电话:0451-53001056) (三)提高调研质量。各协作单位要密切关注宏观经济形势的发展变化和国家调控政策的重点,结合本地实际分析研究经济社会发展中的薄弱环节,以及提高文化软实力的措施办法,善于从基层视角、微观领域发现问题,利用各类数据、典型实例说话,引发理性思考,总结归纳出鲜明、符合实际的观点,提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强、具有参考价值的政策措施建议。对于各协作单位上报的质量较高的调研报告,省财政厅将纳入2010年度全省“三优”评选范围,并推荐在《财政探索》等有关媒体上发表。 二○一○年三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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