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
【发文字号】 安委办[2010]15号
【颁布时间】 2010-07-23
【实施时间】 2010-07-23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9090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接上页]

  四、加强督促检查,解决突出问题,做好当前工作
  地方各级政府安委会要围绕全面推动国务院《通知》精神的贯彻落实,进一步优化完善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要统筹协调、扎实推进,加强督促检查和指导,及时掌握本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各行业(领域)工作进展情况,及时研究、协调解决贯彻实施中出现的突出问题。要加强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进一步畅通安全生产的社会监督渠道,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组织的作用,依法维护企业职工对安全生产的参与权和监督权,强化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确保各项规定、措施落实到位。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把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通知》精神与当前工作结合起来,严格安全执法,加大现场执法力度,统筹做好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打击非法违法”专项行动,协调有关部门搞好联合执法,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将在2010年10月份,组织对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落实《通知》的情况进行督查。
  请各单位于8月15日前将学习宣传《通知》精神及相关重点工作责任分工和落实情况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各省级政府安委会要切实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并将有关情况及时报送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附: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略)
  
  
二〇一〇年七月二十三日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