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沈阳市人大(含常委会)
【颁布时间】 2010-07-22
【实施时间】 2010-07-2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9091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沈阳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2009年市本级决算的决议


  沈阳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听取了市财政局局长陈勇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沈阳市2009年市本级决算和2010年上半年全市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市审计局局长毕华峰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09年度沈阳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会议结合审议审计工作报告,对《沈阳市2009年市本级决算(草案)》和市本级决算的报告进行了审查,同意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提出的《关于2009年市本级决算的审查报告》,决定批准《沈阳市2009年市本级决算》。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