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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江西省发改委
【发文字号】 赣发改收费字[2010]1138号
【颁布时间】 2010-07-21
【实施时间】 2010-07-2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9092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江西省发改委关于对全省中小学教师招聘教育教学能力水平测试收费标准的复函


  
  省教育厅:
  
  你厅《关于请核准全省中小学教师招聘教育教学能力水平测试收费标准的函》(赣教计字[2010]53号)收悉。你厅会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组织的全省统一招聘中小学教师考试收费,执行省发改委、财政厅《关于核定我省新设立考试项目及调整部分考试项目收费标准的复函》(赣发改收费字[2007]1449号)的规定,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公共科目考试收费标准为每人40元。
  
  目前,我省只批准了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公共科目考试标准,没有招聘教师的专业知识(含笔试、试讲、说课)考试收费项目,因此,请你厅向省财政厅申请招聘教师的专业知识(含笔试、试讲、说课)考试收费项目立项。待立项后,再核定其收费标准。
  
  
二○一○年七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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