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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六)加快重点项目建设。全力推动四川石化有限公司的1000万吨/年炼油和80万吨/年乙烯、川化控股集团天瑞化工磷矿采选工程,龙蟒集团10万吨/年钛白粉及配套项目,四川顺城化工15万吨/年双甘膦,翁福化工80万吨/年硫磺制酸及余热利用等在建项目加快建设进度。支持成达公司100万吨/年精对苯二甲酸(pta)、四川硅峰7万吨/年有机硅、华融化工2.5万吨/年三氯氢硅等项目开工建设。确保中昊晨光院4000吨/年高品质氟橡胶产业化、乐山福华20万吨/年离子膜烧碱、成都玉龙公司5万吨/年三聚氰胺、华英公司1万吨新工艺草甘膦、得阳科技1.5万吨/年聚苯硫醚(pps)纤维规模化等一批重点项目年内建成。 (七)推进节能减排和资源综合利用。抓好合成氨、烧碱、纯碱、黄磷、电石等5个重点耗能行业节能减排工作。一是大力推广一批先进适用、节能减排效果显著的新技术和装备,如等离子裂解焚烧处理技术,合成氨节能改造技术,氮肥行业污水“零排放”技术,环保节能干法乙炔技术等;二是推进资源二次综合利用,继续重点抓好磷石膏、芒硝渣等固体废弃物及黄磷、电石等尾气净化及综合利用技术的研发,推进其产业化。三是促进川化控股集团、美丰公司、金象化工、玖源化工等现有大、中型化肥企业进行节能技术改造。四是切实抓好列入全国“千家企业节能行动”15户和列入全省“百户企业节能行动”49户化工企业的节能减排工作,会同省质检局做好“国千家”、“省百家”企业中的47户化工重点耗能企业用能单位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考核工作;五是继续做好电石行业淘汰落后产能工作,2010年,将省内6300kva以下电石矿热炉全部淘汰。 三、推进措施 (一)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各地、各部门要着力建立推进产业发展的长效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强化任务考核,提高服务水平,细化政策支持,加大协调力度,加快推进年度工作计划的组织实施。企业要切实发挥市场主体作用,加快推进项目实施、研发生产和市场销售。 (二)切实加强对企业的服务。按照“分类指导、重点推进”的原则,加强与中央在川企业的沟通协调和对其他重点企业的服务,推动优势资源整合,增强国有企业的带动力;加强配套服务,支持外资企业做大做强;优化发展环境,强化政策驱动,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壮大。加强对企业的规划指导,帮助企业尽快实现技术升级、产品上档和市场开拓。加快项目实施进度,促进重点产品尽快投产达效。 (三)加强经济运行的预警预测。建立健全全行业统计分析监测体系。加强行业调研,动态分析行业发展的情况,适时向社会发布石化产业发展的有关信息,为企业投资决策、银行贷款、土地预审等提供信息指导,引导行业健康发展。 (四)强化要素供需协调。强化气、电、煤、运等要素供需协调,优先保障支农化工、化工新兴产业等重点行业生产需要。进一步落实现有的电价政策,将符合条件的企业纳入直购电范围。加快建设四川炼化一体化项目的特大件运输通道,以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优先保证省内石化重点企业、重点产品、重大项目的运输。 (五)促进磷化工产业整合。支持龙蟒集团、蓥峰实业等受灾企业整合资源,集中布局发展磷化工。促进川化控股集团与龙蟒集团强强联合,整合产业循环发展资源,实施川南硫磷钛化工基地建设。利用我省自主开发的硫磷钛嫁接循环发展技术,结合马边磷矿的开发,重点发展高品质金红石型钛白粉,巩固我省磷酸盐及金红石型钛白粉在全国的优势地位。 (六)加大对企业的资金支持。在安排省工业发展资金时,重点支持芳纶纤维、聚苯硫醚纤维、高含氟量氟橡胶、有机硅等化工新材料;1,4-丁二醇系列产品、特种炭黑、电子级磷酸、三聚氰胺等高端精细化学品以及天然气化工、氯碱化工等现有传统化工节能技改项目的建设。分行业组织召开银企对接会,帮助企业争取银行资金支持。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对符合条件的石化企业给予信贷支持。利用西博会、中国(西部)高新技术产业与风险资本对接推进会等平台,组织企业推介石化、高端精细化学品、化工新材料等优势项目对外招商,争取资金投入,推动行业升级上挡。 (七)抓好已有政策落实。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石化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中各项政策措施,重点落实加快石化产业技术进步、推动企业兼并重组、调整产品结构、淘汰落后产能、加大信贷政策支持、完善油品税收、实施公平税赋等相关政策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