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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吉建安[2010]2号
【颁布时间】 2010-03-18
【实施时间】 2010-03-1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9099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10年全省建设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

[接上页]

  做好城镇供水、供热安全工作。重点加强对水源、热源监控,建立水源、热源安全预警机制,完善应急措施,加强和改进城市供水、供热安全管理工作,防止大面积停水、停热事故的发生。
  
  做好城市污水、排水和垃圾处理场的安全运行工作。对污水、排水设施要经常检查疏通,加强对污水、排水设施及设备维修过程的安全管理,防止中毒、窒息等事故发生。
  
  做好风景名胜区、城市公园的安全管理工作,加强景点巡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加强危旧房屋和公共建筑的使用安全监管。加大对擅自拆改房屋结构的处罚力度;对各类危险房屋,要督促相关房屋所有人和使用人依法采取相应措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房屋使用安全。
  
  五、做好建设行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
  
  围绕建设行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的范围、管理体制、部门分工、应急队伍建设、应急信息、应急预案、应急演练、应急救援设施设备、应急专家库等,建立起我省建设行业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框架,并在实践中逐步完善,形成快速上报、快速反应、快速决策、快速处理,完整的应急管理系统。
  
  六、试行安全生产许可证网上动态监管,落实施工全过程安全监管
  
  要创造条件在今年下半年实现安全生产许可证网上申报、延期等动态监管。对施工全过程的安全生产责任要落实到人,明确各方责任主体,加强监管。要由过去单纯监管企业向同时监管从业人员过度。要把安全生产考评及结果纳入企业和从业个人信用评价记录。与企业招投标和个人从业资格挂钩。提高安全生产违法成本,加大惩罚力度,运用综合手段抓好安全工作,形成上下级、政府和企业共同抓安全生产的良性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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