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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
【发文字号】 内卫疾字[2010]211号
【颁布时间】 2010-03-18
【实施时间】 2010-03-1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9100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关于组织开展世界防治结核病日有关活动的通知


  
  各盟市卫生局,自治区结核病防治所:
  
  2010年3月24日是第15个世界防治结核病日。世界卫生组织确定今年“世界防治结核病日”的主题为“为控制结核病而不懈努力通过创新加速结核病控制行动”。我国确定的宣传口号是“遏制结核,健康和谐”。为倡导各级政府履行承诺、加大对结核病防治工作的支持力度,动员各有关部门及全社会共同关注和参与结核病防治,决定以此为契机,继续广泛深入开展结核病防治宣传及健康教育活动。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对开展“世界防治结核病日”宣传和健康教育活动重要性的认识
  
  结核病是一种经呼吸道传播的慢性传染病,在全球广泛流行,严重危害着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已成为重大的公共卫生问题和社会问题。我国是世界上22个结核病高负担国家之一,结核病患者数量居世界第二位,80%的病人在农村,75%的病人为中青年。我区是全国结核病疫情高发区,呈感染率高、患病率高、死亡率高、耐药率高、农村牧区患病率高的“五高”特点,尤其肺结核耐药率远高于全国平均水平,结核病是农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主要疾病之一,严重制约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因此,必须广泛宣传结核病防治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提高各级党委政府对结核病防治工作的重视程度,提高社会公众结核病防治意识。
  
  各地要按照自治区结核病防治规划中提出的明确要求,把结核病防治知识的宣传和普及作为今年开展“世界防治结核病日”的重要内容,纳入当地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规划,提高公众结核病防治知识的知晓率。
  
  二、围绕主题确定宣传重点,积极进行社会动员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积极宣传政府对结核病防治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取得的成绩,重点宣传国家实行免费诊疗肺结核病的优惠政策;宣传结核病防治核心知识;宣传结核病流行的严峻形势和结核病防治工作的长期性和艰巨性,营造“世界防治结核病日”的浓厚氛围。以此为契机,发动全社会积极参与结核病防治,加快遏制结核病的步伐,减少结核病对人民群众的健康危害,共同创造健康和谐的社会。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积极主动协调各相关部门,共同开展结核病防治政策和知识的宣传;动员有结核病症状的群众,尤其是在校学生、农民工、企业职工主动到结核病防治机构接受免费检查与治疗。
  
  三、制定工作方案,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
  
  为做好宣传活动,我厅组织专家制定了自治区级宣传活动计划(见附件),各地要参照自治区级宣传活动计划,在“世界防治结核病日”前后,制定切实可行的宣传活动方案,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站等新闻媒体进行宣传;加大在公交车、火车站、机场、宾馆等公共场所进行防治知识宣传的力度。通过开展咨询、义诊活动以及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积极宣传和普及结核病防治知识。
  
  四、保持健康促进工作的持续性
  
  各地要通过世界防治结核病日系列宣传活动带动全年结核病防治健康促进活动,全面贯彻落实“领导开发、健康教育和社会动员”的健康促进策略,制定工作计划,经常性地开展结核病防治健康教育和宣传,定期进行督导评价,总结并推广实用经验。
  
  请各地将开展“世界防治结核病日”宣传活动情况于2010年4月10日前书面报卫生厅疾病控制处。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2010年“3·24”活动开展计划
  
  
二〇一〇年三月十八日
  
  

  
  附件:
  
  
内蒙古自治区2010年“3·24”活动开展计划
  
  

  
  2010年3月24日是第15个“世界防治结核病日”,其宣传主题为“遏制结核、健康和谐”。宣传重点为积极宣传我国政府对结核病防治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取得的成绩,重点加强耐药结核病及流动人口、学校结核病防治工作;宣传结核病防治知识和结核病流行的严峻形势和结核病防治工作的长期性和艰巨性,动员全社会共同参与防治结核病,使更多的人免受结核病的危害。
  
  根据国家公布2010年“3·24”宣传主题内容,结合我区结核病防治工作的实际情况,采取形式多样的宣传方式,在三月份“3·24”世界防治结核病日期间自治区级拟开展以下活动:
  
  一、“3·24世界防治结核病日”自治区政府领导接受媒体采访,并向公众发布。内容:就全区结核病防治工作的意义、区疫情现状及对策、紧迫性和重要性进行动员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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