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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运城市政府
【发文字号】 运政发[2010]5号
【颁布时间】 2010-03-18
【实施时间】 2010-03-1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9108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体制改革的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和空港新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明确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简称城投公司)的职能、理顺城投公司的管理体制、完善城投公司的运营机制,把城投公司打造成实力雄厚、管理规范、运转高效、健康发展的政府融资、投资和偿债主体,使政府融资平台实现良性循环与持续发展,现就深化市城投公司体制改革的有关问题提出如下意见:
  
  一、深化城投公司体制改革的指导思想
  
  坚持以依托政府信用、整合城市土地资源和其他优良资产、打造实力雄厚的投融资平台为目的,以理顺市城投公司管理职能、增强市城投公司可持续投融资能力为重点,优化重组城市土地资源、市属国有优良资产和其它优势资源,形成政府主导、市场运作、部门联动、责权对等的投融资管理体制,为城市基础设施的投融资建设和城市经营提供强有力的制度保障。
  
  二、进一步明确城投公司的职能
  
  1、投融资职能。根据市政府授权,负责城市经营和城区建设项目融资工作;负责市政府指定项目投资,行使出资人权利;负责偿还政府指定投资项目的贷款本息。
  
  2、土地储备、一级开发职能。根据市政府授权,负责城市规划范围内土地的储备和一级开发。
  
  3、建设职能。根据市政府授权,负责城区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及其他项目的建设。
  
  4、经营职能。根据市政府授权,经营城市的无形资产和其他优良资产,参与政府经济适用房、廉租房、棚户区改造和其他特许经营项目。
  
  三、理顺城投公司的管理体制
  
  (一)健全法人治理结构。通过整合城市优良、优势资源,特别是城市土地资产,对现有的市城投公司进行改制重组,经改制重组的市城投公司隶属市政府直接领导,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董事会、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依法组建。
  
  (二)增强公司资产实力。通过多种渠道,将市城投公司资产规模扩增到80亿元以上。1、市财政注入资金2亿元;2、将城市范围内的道路、公园、桥梁(红旗街、河东街、国粮街、条山街、禹都大道、盐湖大道、铺安街;人民路、解放路、圣惠路、学苑路、禹西路、南风广场、圣惠公园)约18亿元的国有存量资产划入市城投公司;3、将部分市属国有企业(市经纬燃气公司、市城东污水处理中心、市鑫佰融交通建设公司)约13亿元的国有产权划转到市城投公司;4、将城区15341亩国有土地使用权(东部新区1053.76亩土地、国粮街道路两侧1281.41亩土地、南山景区12758.59亩土地、北郊公园南侧247.94亩土地)评估价值45.85亿元的国有土地资产注入到市城投公司。
  
  (三)加强市城投公司的土地经营与运作。市城投公司、市城市建设投融资管理中心与市土地统征出让中心、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实行四块牌子、一套人马、合署办公。市土地统征出让中心、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实行“四不变”,即人员编制不变、待遇不变、职能不变、行政隶属不变。
  
  为了统一加强城市土地经营和运作,市政府成立市城市建设土地经营管理委员会,委员会主任由分管城建、土地的副市长兼任,成员由盐湖区政府、市发改委、财政、国土、建设、规划、城投公司、市公安局盐湖分局等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组成。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委员会主要职责是:研究制定有关土地收购、储备、供应的政策和制度;审批土地收购、储备、一级开发及供应方案;负责土地储备金及土地出让收益的归集使用和管理;研究解决土地储备供应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四个机构在市城市建设土地经营管理委员会领导下开展工作,市城市建设土地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提出土地储备及一级开发计划,报市城市建设土地经营管理委员会批准后,由市土地统征出让中心、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进行土地储备,储备后的土地由市城投公司进行一级开发,开发完成后,由市城市建设土地经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制定供地方案,报市城市建设土地经营管理委员会批准后,由市土地交易中心公开出让,成交地块的土地价款在扣除土地一级开发成本与各种费用后,纯收益上交市财政。
  
  四、完善市城投公司的运行机制
  
  (一)完善融资、偿债机制。1、市城投公司根据市政府确定的年度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计划,协同相关部门编制年度融资计划方案,经市政府审批后实施。2、夯实市城投公司融资平台。将城区经营性土地收益除按有关政策规定上交外,全部归集到市城投公司,由市城投公司滚动运作,增强公司融资、投资和偿债能力。3、建立偿债准备金制度,用于融资贷款的还本付息。偿债准备金制度。偿债准备金额度和归集办法根据不同项目融资需要确定,其主要来源为:年度土地纯收益、政府承诺的列入预算安排的财政资金、公司承担经营性项目纯收益等。
  
  (二)完善土地储备经营运作机制。市城市建设土地经营管理委员会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具体领导和协调土地储备及一级开发工作;通过经营土地核心资源,把生地变成熟地,实现土地经营最大化,形成市城投公司融资、偿债一体化的运行机制。
  
  (三)完善资金监管机制。市城投公司建立健全工程项目资金使用监督制度,对项目实行资金专户管理,专款专用,并按照“先评审、后施工”的要求,切实加强项目资金监管。
  
  (四)完善市城投公司的工作协调机制。市政府采取例会或专题会议的方式,定期研究市城投公司发展问题;市城投公司与市政府各部门加强交流,增强信任,协调配合,形成相互支持的工作联动机制。
  
  
二〇一〇年三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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