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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潮州市政府
【发文字号】 潮府[2010]11号
【颁布时间】 2010-03-18
【实施时间】 2010-03-1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9109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潮州市人民政府关于2009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评结果的通报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市各开发区管委会:
  
  2009年,我市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以及国家、省和我市有关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决策部署,切实加强领导,加大工作力度,强化工作措施,加快机制创新步伐,千方百计稳定低生育水平,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取得良好成绩。根据《潮州市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评办法》(潮办发〔2008〕20号)的规定,经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领导小组综合考评,现将考评结果通报如下:
  
  一、通报表彰单位
  
  湘桥区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评达标,成绩显著,授予“潮州市2009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先进单位”称号,发给奖牌和奖金3万元。
  
  潮安县的凤塘镇、铁铺镇、文祠镇、庵埠镇、官塘镇、古巷镇,饶平县的新圩镇、樟溪镇、建饶镇、浮山镇、黄冈镇,湘桥区的南春街道、太平街道、西新街道、城西街道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评达标,成绩显著,授予“潮州市2009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先进单位”称号,各发给奖牌和奖金1万元。
  
  潮州广播电视台、市交通运输局、市国资委、市公安局、市财政局能认真抓好计划生育工作,如期实现各项指标,成绩显著,授予“潮州市2009年度计划生育工作先进单位”称号,各发给奖牌和奖金0.2万元。
  
  对上述区、镇(街道)和市直单位给予通报表彰。
  
  二、通报表扬单位
  
  潮安县、饶平县、枫溪区,潮安县的浮洋镇、归湖镇、金石镇、东凤镇、彩塘镇,饶平县的浮滨镇、新丰镇、汤溪镇、饶洋镇、汫洲镇、联饶镇,湘桥区的西湖街道、桥东街道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评达标,成绩较为突出,给予通报表扬。
  
  市卫生局、市统计局、市教育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外经贸局能认真抓好计划生育工作,如期实现各项指标,成绩较为突出,给予通报表扬。
  
  希受表彰、表扬单位继续发扬成绩,戒骄戒躁,再接再厉,积极做好巩固提高工作,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作出更大贡献。各级、各部门要学习推广先进单位的经验,认真履行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职责,坚持不懈地抓紧抓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努力为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二○一○年三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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