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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辽宁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字号】 辽地税发[2010]4号
【颁布时间】 2010-03-17
【实施时间】 2010-03-17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9117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表彰全省地税系统2009年度纳税服务标兵的决定


  
  各市地方税务局:
  
  为适应新时期税收事业的发展,进一步做好纳税服务工作,提高我省地税干部纳税服务意识,真正在全系统树立全员、全过程服务纳税人的理念,构建和谐的征纳关系,省局组织了2009年度纳税服务标兵竞赛评选活动,涌现出一大批为纳税人排忧解难、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的先进个人。
  
  经过各市局按照民主程序考核推荐,省局决定授予梁朔等100名同志“2009年地税系统纳税服务标兵”荣誉称号。希望受表彰的同志珍惜荣誉,谦虚谨慎,戒骄戒躁,再接再厉,不断取得新的更大的成绩。
  
  省局党组号召全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要以受表彰的同志为榜样,围绕服务科学发展、共建和谐税收,积极推进纳税服务体系建设,完善纳税服务制度,整合纳税服务资源,简化办税服务程序,努力打造服务型税务机关,为全面推进地税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2010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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