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接上页] (5)选择以地热能为主导的公建项目,建设多能源联合利用系统示范工程1个。 2.成果:完成10个示范工程建设,总结示范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测经验,制定适合天津地区的浅层地热能资源开发利用技术规程。 (四)天津市浅层地热能资源开发利用动态监测网建设。根据我市浅层地热能地质条件、开发利用现状和发展规划,选择不同区域、不同利用方式和规模、具有一定代表性的工程,开展不同深度地温,采温层地下水水位、水质和地面标高等监测内容的监测网建设,并开展长期动态监测,为合理开发浅层地热能资源和防治地质灾害工作提供依据。 1.工作内容。 (1)选择有代表性的水源热泵工程建设监测系统,对水位、水质、温度场和地面沉降进行监测; (2)选择有代表性的地埋管地源热泵工程建设监测系统,对岩土层温度场变化进行监测; (3)建设中新天津生态城监测试验区1个; (4)制定自动化动态监测系统建设标准、安装规范和监测要求。 2.成果:建立全市浅层地热能资源开发利用动态监测网,开展长期动态监测工作。 (五)天津市浅层地热能资源开发利用政策研究。以实现科学规划、统一管理,有序开发、合理利用为目的,明确浅层地热能管理部门职责,建立勘查、设计、施工单位的资质管理制度,为可持续开发利用浅层地热能资源提供政策保障。 1.工作内容。 (1)明确管理部门的职责和分工; (2)制定政府鼓励政策; (3)建立项目登记和场地勘察、工程设计、环境评价审查制度; (4)制定从业队伍资质准入制度; (5)研究其他有关要求。 2.成果:完成天津市浅层地热能资源开发利用现状调研报告,形成关于天津市浅层地热能资源开发利用管理工作的意见,报市人民政府审定。 三、时间安排 (一)全市浅层地热能资源调查。2010年3月底完成该项目总体设计,4月底完成设计审查;2010年6月底提交成果报告。 (二)天津市浅层地热能资源开发利用专项规划编制。2010年3月完成规划专项设计审查;2010年9月底提交初审稿;2010年12月底完成报批稿,报市人民政府审批。 (三)天津市浅层地热能资源开发利用示范工程建设。2010年底建成10个示范工程。 (四)天津市浅层地热能资源开发利用动态监测网建设。2010年3月完成重点工程监测网建设方案审查;2010年12月完成重点工程监测网建设;2011年6月底制定完成监测网建设标准、安装规范和监测要求。 (五)天津市浅层地热能资源开发利用政策研究。2010年6月底完成调研报告和关于浅层地热能资源开发利用管理工作的意见(征求意见稿);2010年10月底报市人民政府审批。 四、经费预算 (一)对于浅层地热能资源调查、开发利用专项规划编制和政策研究三项专题工作,预算费用3000万元,由我市和国土资源部各承担50%,其中我市承担的部分纳入2010年市国土房管局预算。 (二)对于浅层地热能资源开发利用示范工程建设,主要依靠市场化运作方式,有关资金由开发单位筹集。 五、组织保障 天津市人民政府与国土资源部共同加强对浅层地热能资源开发利用试点工作的领导,分阶段召开由部、市领导和专家参加的审查会、汇报会,保证试点工作取得实效。 为组织协调好试点工作,保证按时完成工作任务,成立天津市浅层地热能资源开发利用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副市长熊建平担任,副组长由市国土房管局局长吴延龙担任,成员为市发展改革委、市建设交通委、市科委、市法制办、市财政局、市规划局、市水务局、市地矿局和天津华北地质勘查局等部门的负责同志。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国土房管局。市国土房管局负责试点工作的项目管理,组织有技术实力和从业经验的单位承担各项工作,并聘请全国知名专家对项目进行技术指导。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二○○九年十二月三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