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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江西省政府
【发文字号】 赣府厅字[2010]37号
【颁布时间】 2010-03-17
【实施时间】 2010-03-17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9125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整合利用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信息数据资源工作协调会议纪要的通知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整合利用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信息数据资源工作协调会议纪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整合利用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信息数据资源工作协调会议纪要
  
  

  
  根据省领导的指示,2010年2月24日上午,省政府副秘书长蔡玉峰主持召开了整合利用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信息数据资源工作协调会,就省公安厅提出整合利用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信息数据资源的意见进行了认真讨论和研究。省公安厅副厅长罗永银、省工信委副主任李江河、省信息中心主任金锋、省通信管理局副局长卢卫以及省发改委、省民政厅、省司法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省教育厅、省卫生厅、省地税局、省广播电影电视局、省民族宗教局、省工商局、省国税局、省人口计生委、人行南昌中心支行、江西银监局、江西证监局、江西保监局、民航江西监管局、省军区司令部、省法院、省检察院、省电力公司、中国银联江西分公司、中国电信江西分公司、中国移动江西分公司、中国联通江西分公司等33个部门的分管领导和业务处长参加了会议。现将有关情况纪要如下。
  
  会议认为,进一步加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信息数据资源的整合利用,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必然要求,有利于提高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的科学决策、行政效能、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水平,促进政府机关和社会各行业更好地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责。近年来,省委、省政府按照集中统一、整合共享、联合协调、安全高效的方式,积极有序地推进信息化建设,目前已经建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覆盖省、市、县的全省政务信息网,并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在信息迅猛增长,社会对信息需求日益扩大的情况下,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信息数据依然存在共享程度不高等问题,进一步加强对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信息数据资源的整合利用十分必要、十分紧迫。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央政法委员会、中央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9〕46号)精神,会议就做好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信息数据资源整合利用工作初步形成了共识,确定了以下事项。
  
  一、整合利用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信息数据资源工作,要在省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统一组织、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的原则,依托现有的省政务信息网平台,加大资金投入,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加快信息化进程,进一步提高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效率和水平。
  
  二、对公共信息数据进行交换,并加以有效整合利用,不仅是创新社会管理、维护社会稳定的需要,也是公安、教育、民政、人口计生、工商、税务等诸多部门、系统、行业强化监管、完善公共服务的需要。省工信委、省信息中心要着眼于各有关部门整合利用信息数据资源的迫切需要,进一步加快全省公共信息数据交换平台建设。在各有关部门自身特殊信息需求未实现互联互通之前,要对所交换信息的数据项、标准、技术、安全等问题进行专门研究论证,提出科学完整、切实可行的方案,报省政府同意后组织实施。
  
  三、对当前需要整合利用的31类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信息数据,请省工信委牵头,省公安厅配合,提出整合利用的具体意见。省公安厅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搞好衔接,力求做到信息分类合理、安全准确。对省公安厅提出一些急需的信息数据资源,请有关部门积极配合,采取多种过渡措施,及时提供;同时,抓紧完善信息网络系统和专业数据库,以便持续、稳定地提供给公安机关综合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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