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周口市政府
【发文字号】 周政[2010]17号
【颁布时间】 2010-03-17
【实施时间】 2010-03-17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9126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周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对周口海关的嘉奖令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2009年,周口海关认真贯彻中央和海关总署保增长、促内需有关政策,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为我市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做出重要贡献。全年,全市外贸出口完成13695万美元,较去年同期增长11.5%,是全省外贸出口实现正增长的四个地市之一,位列黄淮四市之首。全年办理进出口报关单1688份,同比增长146%;监管货运量465863吨,同比增长14%;进出口总值31628美元;税收实际入库35431万元人民币;减免税款合计1232万元人民币,办理加工贸易合同备案45份,备案金额1726万美元,全面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为我市追赶型、跨越式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为此,市政府决定对周口海关颁发嘉奖令。
  
  希望周口海关以此为契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扎实工作,锐意进取,开拓创新,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为我市经济发展做出新的贡献。希望各级、各部门要向周口海关学习,开拓进取,扎实工作,为全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全面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二〇一〇年三月十七日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