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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七)资产财务科 负责城联社资产及集体资产的管理,制订资产经营目标,指导和监督成员单位的资产运营;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城联社及成员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负责机关经费的预算编制和执行。 (八)驻外管理科(长治办事处) 负责城联社外埠资产和房屋的管理、维修、使用;为驻外直属单位提供协调和服务。 (九)老干科 负责联社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指导、监督、检查直属成员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纪检、监察机构按有关规定执行。 三、人员编制与结构 核定财政拨款事业编制30名。其中:管理人员编制25名,后勤工作人员编制5名。 四、领导职数 核定单位领导职数3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科级职数17名。 五、附则 (一)本规定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二)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会同监察等部门对市城联社的职责履行情况进行评估,并监督检查。 附件: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程序和市直单位新增人员办理程序(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