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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乌鲁木齐市政府
【发文字号】 乌政办[2010]86号
【颁布时间】 2010-03-17
【实施时间】 2010-03-17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9129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2009年度乌鲁木齐市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天山杯先进单位和优秀协调服务单位的通报


  
  乌鲁木齐县、各区人民政府,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属各委、局、办,各相关单位: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自治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天山杯”竞赛评比活动的通知》(新政办发〔2009〕160号)要求,我市严格按照《乌鲁木齐市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天山杯”检查评比考核标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认真开展了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天山杯”竞赛评比活动。通过竞赛评比活动,极大地调动了全市开展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积极性,全市农田水利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农业生产条件进一步提高,确保了全市农业农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为树立典型,表彰先进,市人民政府决定,对在开展2009年度乌鲁木齐市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天山杯”竞赛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乌鲁木齐县水电林业局等6个先进单位和乌昌发改委农业及地区发展处等4个优秀协调服务单位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单位和优秀协调服务单位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开拓创新,再创佳绩。全市各单位要以先进单位和优秀协调服务单位为榜样,抢抓机遇,扎实苦干,锐意进取,为推动我市农业农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附件:2009年度乌鲁木齐市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天山杯检查评比工作先进单位和优秀协调服务单位名单
  
  
二○一○年三月十七日
  
  

  
  附件:
  
  
2009年度乌鲁木齐市农田水利基本建设
  
  天山杯检查评比工作先进单位和
  
  优秀协调服务单位名单
  
  

  
  一、先进单位
  
  (一)一等奖。
  
  乌鲁木齐县水电林业局
  
  米东区水务局
  
  (二)二等奖。
  
  新市区农林水牧局
  
  达坂城区林业水务局
  
  (三)三等奖。
  
  头屯河区农林水牧局
  
  水磨沟区农林水牧局
  
  二、优秀协调服务单位
  
  乌昌发改委农业及地区发展处
  
  乌昌财政局农业处
  
  市水务局农牧水利处
  
  市政府办公厅秘书四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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