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九江市政府
【发文字号】 九府厅发[2010]18号
【颁布时间】 2010-03-16
【实施时间】 2010-03-16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9134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九江市气象灾害防御应急联动方案》的通知

[接上页]

  2.明确责任部门和联系人,负责与气象部门的联系与沟通,确保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平台的正常运行;
  
  3.建立气象灾害预警信息优先发布制度,遇重大灾害性天气预警信息需对外发布时,通信部门要确保信息发布的优先和畅通;
  
  4.负责对气象信息手机传递方式的宣传与推广;负责对气象灾害防御知识的宣传。
  
  广播电视部门
  
  1.负责建立气象应急信息插播制度,在收到气象预警信息5分钟内,所有市级电视台和广播电台应及时采取增播、插播、滚动字幕播放等方式向社会公众播放,确保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实时播放;
  
  2.明确责任单位和联系人,负责对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的接收和签发;
  
  3.负责正面宣传气象灾害的影响,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消除群众的恐慌心理。积极宣传气象灾害防御知识和避灾措施,提高市民的防御意识和能力。
  
  民政部门
  
  1.负责对气象灾害的受灾范围、受灾人数、财产损失、人员伤亡等情况的统计和汇总,并与气象部门实现信息共享;
  
  2.明确责任部门和联系人,负责与气象部门的联系与沟通;
  
  3.根据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制定相应的应急救助预案,并及时做好相应的救灾物资准备;
  
  4.负责组织、指导开展救灾捐助,负责救灾捐助款物的接收、管理和使用;组织、协调恢复重建工作。
  
  水利部门
  
  1.负责对防汛重点区域,重点地段的水位与气象部门实行数据共享,及时通报水情信息;
  
  2.明确责任部门和联系人,负责接收和转发气象灾害预警信息,负责与气象部门的联系与沟通;
  
  3.及时主动了解病、危山塘水库等防汛重点地的气象信息,做到重点监控和防范;
  
  4.根据暴雨等气象灾害的落区和持续时间,制定相应的应急措施,最大程度减少国家和人民财产损失。
  
  国土部门
  
  1.明确责任部门和联系人,负责接收和转发气象灾害预警信息,负责与气象部门的联系与沟通;
  
  2.负责地质灾害监测,与气象部门会商并联合发布由暴雨、洪涝等引发的泥石流、山体滑坡等地质灾害气象等级预报;
  
  3.对地质灾害易发区和重要设施加强监控,采取紧急处置措施,防止灾害扩展;
  
  4.及时通报地质灾害等相关信息。
  
  公安部门
  
  1.明确责任部门和联系人,负责对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的接收和处置,负责与气象部门的联系与沟通;
  
  2.根据气象部门发布的气象灾害预报预警信息,负责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切实做到早准备、早部署、早防范;
  
  3.负责及时与气象部门通报气象灾害现场情况,为气象部门开展监测和预警提供保障。
  
  交通部门职责
  
  1.明确责任部门和联系人,负责对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的接收和处置,负责与气象部门的联系与沟通;
  
  2.负责对应急时的道路和水上交通状况、路面状况进行实时监控,根据气象部门发布的道路和水上交通安全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及时掌握道路和水上交通状况,清除高速公路和干线公路的积雪、积水、积冰等;
  
  3.利用现有路面状况监控系统、交通气象监测系统,收集路面信息,通过电子显示屏,宽带,广播电台等方式向社会发布,实现交通信息与气象信息的共享。
  
  4.利用九江交通音乐广播电台及时插播道路信息和气象灾害预警信息;
  
  农业部门
  
  1.明确责任部门和联系人,负责对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的接收和处置,负责与气象部门的联系与沟通;
  
  2.负责建立和健全农业-气象应急响应机制;
  
  3.根据气象部门的干旱指数等预报服务信息,积极申请开展人工降雨降工作;
  
  4.与气象部门建立农业有害生物监测预报合作关系,共享农业有害生物和相关气象监测预报资料,及时组织全市主要病虫害发生趋势及灾害情况进行会商,做出监测预报并及时提出防治对策和措施意见。对有害生物监测预报发布采取联合行文或会签文件的形式向上级和有关部门汇报,双方共同署名,适时通过新闻媒体气象预报节目发布;
  
  5.负责组织双方技术人员开展相关领域的合作研究。
  
  林业部门
  
  1.明确责任部门和联系人,负责与气象部门的联系与沟通;
  
  2.负责接收和转发气象灾害预警信息,根据气象部门预警信息,认真分析气象灾害对林业可能造成的影响,提出相应的应急措施,采取应急行动;
  
  3.负责森林火灾的组织扑救,根据气象部门的火险等级等预报服务信息,做好森林防火防御与宣传工作,积极申请开展人工增雨工作;
  
  4.负责林业病虫害监测,负责采取紧急措施防止灾害扩展;
  
  5.负责组织双方技术人员开展相关领域的合作研究。
  
  卫生部门
  
  1.明确责任部门和联系人,负责对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的接收和处置,负责与气象部门的联系与沟通;
  
  2.负责组织对灾区抢救伤员,及时检查、监测灾区的饮水、食品卫生;
  
  3.帮助灾区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传染病的暴发流行;
  
  4.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医疗救护保障计划,建立医疗应急资源动态数据库,制定有关救护队伍、器械设备的调度方案。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